时间:2022-10-30 10:33:07来源:法律常识
身处离婚案件类纠纷的人,尤其是对于起诉离婚的原告方而言,经常会有一个困惑,为何程序如此漫长?为何两个人明明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仍然要被他人强求再尝试共同生活?存在这种困惑的人往往并不了解,法律在离婚案件中起到的作用究竟是什么?
很多人可能有疑问,离婚案件为何必须进行调解。而且民法典为了离婚纠纷还专门设置了冷静期程序,这让原本艰难的离婚似乎更加艰难。换句话说,我们感觉不合适了,我为什么不能自由地选择离开呢?法律设置的重重障碍难道就是为了让大家认识到婚姻不是儿戏么?
的确婚姻不是儿戏。法律也需要在这个时候告诉你婚姻不是儿戏。但是你更需要理解的是,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姻的本质是一层社会关系与另一层社会关系的结合,而且双方还会因此产生第三种社会关系。是婚姻让整个社会关系变得复杂,也是婚姻让整个社会关系变得有章可循。一个人是别人的丈夫的同时,也是自己孩子的父母,同时也是他人的女婿、儿媳……婚姻所涉及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众多。而解除婚姻后很多社会关系也不会因此被解除。例如,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夫妻双方的离婚而发生变化。
法律是一种社会强制性的规则。这套规则首先要保障整个社会的有序运行,要确保社会利益不会因此受到侵害。什么是社会利益,两个人所生育的子女,如果不能妥善抚养就会伤及社会利益。
法律不是不顾及个人情感在婚姻关系的重要性。只是法律的本质是一种权益和责任,不是一种情感,其所作出的权利义务的界分不仅会影响到情感,更会涉及到当事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当事人而言,情感可能被放在了至高无上的位置,但对于法律而言,情感只是确定某种法律关系是开始还是结束的依据。情感可以多变,但权益的多变会引起法律关系的不稳定。因而法律首先需要拯救和顾及的不是所谓的爱情,而是社会利益和个人权益。
可能你会觉得,即便是维护一种权益,法律也显得如此缓慢。但是权益的实现本身就需要一定的程序,需要消耗一定的公共资源。而且这种资源对于社会而言是一种稀缺资源。我们不可能将所有的公共资源都倾向于一个人,如此将酿造更大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