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1:03:08来源:法律常识
人是肉体的,同时,人又是精神的。
如果人死了,他拥有纯粹的肉体,这时,无论他占有多少,他自己的精神并不认可,可见,对任何事物的占有,都是精神的内在感知。
如果,我们把肉体称之为阳,那么,精神,一定可以称之为阴,阴和阳,组成太极,我们就称之为人。
人需要通过肉体的显著作用,来感知精神的内在价值,没有这种感知的认可,纯粹的肉体,无论存在多久,都没有实际的价值,可见,肉体是表,精神才是里。
一阴一阳谓之道。
人道既指个人的道,也指人类的道,正如一个物体,既指组成物体的最小粒子,同时又指这个物体本身;正如一个物体,它本身拥有着物质,同时,它又兼具着能量。
它们之间这种由微到巨,或者由此到彼的关系,既统一又矛盾,但丝毫并不影响它的存在。
但这种基于认识的存在,都需要依赖于人的感知,也就是精神。
如果没有人对于这个世界的感知而产生的反馈,那么这个世界相对于人,不论它是否真实存在,都显得没有什么意义。
因为,它的真实状态很有可能是另外一幅人类完全无法感知的样子存在着,那可能才是它的本质。
所以,感知才是我们对于世界的相对基础,没有感知,妄谈世界都是没有意义的。
也就是说,抛开人谈宇宙,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真正的宇宙根本就是以人不可捉摸的状态而存在着,它的存在,超越了人的感知。
或者说,感知,只是知道了宇宙呈现给了你能感知的那一面。但有多少个面,感知是不知道的。
我们谈感知,只是基于人的意识,也就是精神范围之内,我们人作为肉体尚可掌握的范围之内来谈的,也就是说,它可能不能反映道的真实景象,但对于讨论人道,又不得不作为一种方便的方式而进行。
所以,感知大概就是唯物的那种状态,它是联结意识的一个渠道,或者一种比喻,并让意识去辨别的一种手段而存在。
人要感知自己是活着的,必须是意识通过感知这种手段来达成,因为只有意识清醒时,我们才认为我们是活着的,并且是有意义的,但为了活得更好,我们不得不对这个世界索取,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因为这种索取的必然性,人就拥有了自私性。
我们把感知和自私性,称为有精神的人的两大根本属性。
基于这种属性,我们形成了单个的人,以及由更多的单个的人而组成的人类,人类正是基于感知和自私性,组成了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但这种方法,只是方便的方法,来讨论人道可能形成的社会样式和道德观,以及人与人,国与国,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共存方式是如何来完成的。
也就是说,它是现今历史条件下相对正确的方便法门,不是永恒的真理,把人归结为感知和自私性的两种属性,能很好的解决目前人类自身遇到的问题,或者能解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矛盾等等,它是阶段性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