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1:37:07来源:法律常识
棚户区,一直是“危旧住房”的代名词。“屋里小半间,头顶能望天”;“四世同堂住,睡觉肩挨肩”;“私搭乱建,电线电缆”……这些有点儿酸涩的顺口溜,是不少地方棚户区居民生活的真实写照。距离北京天坛不远处的东城区南二环外永外望坛地区,就有一片由低矮破旧的平房和狭窄的道路组成的“棚户区”。记者了解到,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这里成为部分轻工业和服务业国企工人的居住地,形成了规模庞大的“排子房”和简易楼群。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多,如今这里基础设施落后、房屋破旧、环境脏乱、私搭乱建严重,当地居民对于改善住房条件、治理地区环境的意愿非常强烈。
为改善望坛地区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环境品质,望坛项目被列为北京市重点棚改项目,东城区委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永外街道多次深入走访、征询居民意见。2015年9月,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了改建意愿征询工作,意愿征询同意率为98.51%,棚改项目获得了绝大多数产权人、公房承租人同意支持,也由此拉开了望坛棚户区改造的序幕。而随着望坛棚户区搬迁改造工作的全面铺开,今年9月,北京市东城律师协会为“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重点工程招募服务律师,然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服务律师,组成免费专业律师团队,深入片区,了解群众相关诉求,用法律专业知识面对面解答群众的疑问,为此次棚改项目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律师出马情暖人心
“律师调解好了,一家人终于能和和气气坐在一起吃顿饭了。”一位来自河北农村的中年男子田某有感而发。田某一家兄妹5人,田某排行老五。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田某的父亲成为原先一套公租房的承租者。自1987年田父病故后,田某的哥哥继续在父亲的承租房内居住,并将承租人变更为自己的名字。这期间,田某和哥哥、姐姐料理完父亲的后事,田某将父亲骨灰埋葬在河北老家的祖坟,并将母亲带回老家照料直至母亲去世安葬。望坛棚改项目启动后,这个好消息却让田某和哥哥姐姐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田某想不通,自己一直以来为家人付出很多,现在动迁补偿了,自己也应该得到相应的份额。而田某的这个想法却遭到了兄姐4人的反对。于是兄姐及田某5人一齐来到“棚改之家”咨询疑问。
这是京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爱明在为望坛棚改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时的一幕。
“这件事从法律、政策的角度分析起来十分简单,但如果要调解成功确实需要技巧。”刘爱明律师告诉记者说:“依相关政策规定,由于田某户籍一直在河北农村老家,并不属于本次动迁补偿范畴。而田某的兄姐4人户籍都在望坛棚改社区,是本次动迁所补偿的对象,可以纳入补偿范围。但考虑到田某对父母尽了较多义务,可以从情理上做做兄姐们的工作,在他们获得补偿之后,考虑能否拿出一些款额为田某做一些亲情上的补偿。”
在这位曾荣获“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同时身兼北京京德律师事务所主任、东城区政协委员的北京律师刘爱明看来,法律是刚性的社会规范,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是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而像家庭矛盾、家庭经济纠纷之类的事可以交给亲情去调解,既要向当事人明晰法理,释明法律,又不一定采取诉讼的手段去解决纠纷,只有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才是有效化解矛盾的方式。“心结”打开了,一家人之间的裂痕就会得到修复。
最后,在刘爱明律师的劝说下,田某和兄姐们彼此都平静下来。兄姐们承诺,在取得相应补偿后,为照顾身在老家的兄弟,愿意拿出一些钱作为补偿,支持老弟在河北老家搞经营、办农家乐。而田某在刘爱明律师的讲解下,也对本次棚改补偿政策有了细致了解,意识到长久以来,兄姐们虽生活在城市,但是挤在这块“弹丸之地”,也有各自的无奈,好不容易等到动迁,这也许是改变他们生活环境的唯一希望了,所以应该积极配合,让亲人们都能各得其所。
刘爱明律师介绍,望坛棚户区居住的人群家庭成员构成复杂。在征迁工作启动后,因房产继承、遗产分割、再婚家庭子女等情况产生的房屋归属、有房无证、分家析产、过户更名等,方方面面的矛盾、问题纷至沓来。面对社区居民纷繁复杂的法律服务需求,如果仅靠社区的力量就显得力不从心。而此次东城律协招募服务律师进驻“棚改之家”,面对面与动迁居民们交流,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居民如何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并将在棚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和发现的疑难涉法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结合实际,提出可行性建议和对策,使望坛地区棚改工作顺利推进。
“作为此次入选的律师团队之一,我们所的律师会按照律协的安排轮流来‘棚改之家’值班。”刘爱明律师告诉记者,专业律师熟悉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能够准确解释法律法规,降低了动迁居民的经济成本及时间成本。
架起政府与百姓法治桥梁
同在“棚改之家”工作的一位社区大姐告诉记者,“我们平日处理社区居民家长里短小纠纷、投诉居多,对片区居民情况较为熟悉和了解,但对于征迁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了专业律师的法律解答居民也更为相信。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律师帮助动迁工作人员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另一方面,他们又可以化解动迁户家中的各类纠纷。”
动迁工作既要体现“以人为本”,又要谨守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底线。这位社区大姐告诉记者,在具体工作中,有许多被拆迁户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更多补偿,解释稍不周严,容易与政府形成对立情绪。而专业律师了解群众相关诉求后,结合法律专业知识、政策面对面解答群众的疑问,在政府与群众之间架起了法治桥梁,可以及时有效地沟通双方意见,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记者从刘爱明律师提供的《东城区望坛棚户区改造工程法律咨询登记表》上看到,值班律师们将当天接待的人的咨询内容认真记录,并附上详尽的律师建议。其中一份登记表上这样记录:“我们家的一间公房由我母亲承租,我母亲因突发疾病去世。与我母亲同一户籍的有我姐姐、姐夫和他们的孩子。但是母亲在世时曾答应将房子过户给我,我想与我姐姐定个协议,我占七成她占三成,可以吗?”律师建议一栏写道:“不可以。首先,公房不是个人财产,你母亲不能通过赠与或立遗嘱的方式留给子女。另外,你的户籍不在拆迁地,也没有与承租人共同居住,不在此次安置之列。”通过咨询专业律师,消除了这位当事人的疑惑。
类似的事例还有不少,通过律师的“把脉”,及时了解到动迁户的诉求,再向政府有关方面反映,上通下达;从居民的角度来说,律师能够帮助他们准确理解拆迁政策、法律条文,知道哪些是自己的合法诉求,怎样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居民感觉到法治的温暖,有利于棚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与棚户区改造,是我们律师在法治建设中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身为东城区政协委员的刘爱明律师总是站在百姓的角度,从他们的切身利益出发,积极关注民生问题。他认为,棚户区改造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容貌,更关系众多家庭的安居梦,所以政府和被拆迁人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棚户区改造涉及的法律范围广,涵盖行政法、民法等领域,但其“行政属性”更强,需要政府充分发挥行政效能,采取合法、合理的措施,公开透明的标准和公平公正的操作程序,做到取信于民。
《法制文萃报》记者 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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