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2:25:07来源:法律常识
离婚诉讼程序一般可分为8个阶段分别为:庭前调解、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宣判结案。
1.庭前调解阶段
部分法官会在庭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一次谈话,也即庭前调解工作。
若能化解矛盾,庭前调解不失为一种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
若庭前调解无望,则当日或择日进入正式庭审程序。
2.宣布开庭阶段
书记员宣布当事人及代理人入庭,宣读法庭纪律,向审判长报告出庭人员情况。
审判长核对出庭人员身份,宣布案由,宣布正式开庭,宣读法庭注意事项及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各方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各方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阶段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及理由(可由律师宣读起诉状,当事人做补充)。
被告针对原告所述做答辩意见,并对事实做补充(可由律师宣读答辩状,当事人做补充)。
审判长按照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对事实部分进行调查、询问。
双方当事人提交证据,并相互质证(包括证人出庭作证)。
4.法庭辩论阶段
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提出法律依据。双方当事人应围绕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及法庭确认的事实和证据,提出维护自己诉讼请求和反对对方主张的辩驳意见。
法庭辩论的顺序是: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互相辩论
5.当事人最后陈述阶段
在一些民事庭审程序中,法官给予双方当事人最后陈述的机会,此时当事人可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诉讼请求、重要事实与理由做简要概述,切忌赘述。
6.法庭调解阶段
双方当事人提供调解方案,法官主持双方的调解工作。
若双方经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生效,调解结案的,不得上诉。
7.合议庭评议阶段
若调解不成,审判长或合议庭宣布休庭,进入(合议庭)评议阶段。评议过程秘密进行,但判决结果公开。评议的结论及论证过程都会在判决书中写清楚。
8.判决书结案
当庭宣判或择日宣判,法院出具判决书,任何一方有权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