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2:37:11来源:法律常识
夫妻感情好时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一旦婚姻走到尽头
财产分割
就成了双方争执的焦点
如果一方在离婚时
转移、隐匿财产
你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案情简介
1998年,普某与李某登记结婚。普某系煤矿井下工人,婚后将自己每月工资交给赋闲在家的李某保管开支,煤矿关闭后所得安置费也交给了李某。2021年4月,因夫妻感情不和,普某向禄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结束了23年的夫妻关系。诉讼期间被告李某隐瞒夫妻共同存款、矢口否认共有债权,导致法院对共有债权没有分割。
但真相到底如何呢
2021年7月,被告李某向禄丰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报警称其财产被他人诈骗。民警调查过程中,原告普某才得知自己在2019年9月11日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前,被告李某分别于2019年9月9日、9月10日向第三人王某的银行卡帐号内转移、隐匿了夫妻共同存款13万余元。直到普某第二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后,因被告李某向警方控告他人诈骗才暴露出这一事实。
被告李某故意转移、隐藏财产和多次向法庭作虚假陈述的行为,违背诚实诉讼原则,妨碍了民事诉讼,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法院认为
离婚时,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综合考虑本案原、被告的婚姻经过,认定被告李某隐藏、转移原、被告夫妻共同存款130227.5元属实,酌情分割给原告普某80000元,较为符合本案案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审 核:陈 颖
责 编:张沉澄
编 辑:李金洁
来 源:禄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