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4:16:09来源:法律常识
一、健全机制,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的独特作用
二、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取得显著成效。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利用联系家庭、联系妇女的群众工作优势,切实抓好婚调委的具体动作和日常管理,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吸纳有特长和热心公益的个人加入到调解员队伍中来,进一步推动社会资源、行政资源、群团资源有效融合,针对家庭矛盾纠纷的多样性,聘请基层经验丰富、熟悉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律师、退休教师、心理咨询师为调解专员,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服务团体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便捷、热情的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纠纷调解等维权服务。
三、强化预防,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整体水平
1、注重法制宣传,提升家庭成员素质。在社区内广泛联系法律工作者及具备律师资格的人员,组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顾问团,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举办婚姻调处和家暴干预培训班;组织“反家暴、促和谐”现场签名活动及反家暴书画作品巡回展进机关、进社区,受到群众广泛好评。反家暴宣传活动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2、注重平安和谐创建,融洽家庭关系。平安家庭创建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载体,也是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重要手段。社区妇联积极开展最美家庭、书香家庭、和谐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吸引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主动参与,在预防婚姻家庭纠纷、创建和谐幸福社区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社区妇联积极利用“六一”、“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爱心结对帮扶贫困单亲母亲、贫困儿童“关爱春蕾女童”等工作,丰富创建内涵,打造关爱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