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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在婚姻介绍所怎么收费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什么是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什么?试述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夫妻.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社会性是它的性质,自然性是它的特点.1、婚姻家庭的社会性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是由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还受当时的上层建筑各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道德,它是一种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可通过舆论发挥作用.2、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性婚姻家庭关系是特殊的社会关系,生理学和生物学的某些自然规律必然会对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作用.具体表现为: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的规定.1、婚姻家庭的性质婚姻家庭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其性质具有双重属性,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形成前提,社会属性则是婚姻家庭性质的决定因素,也是其本质属性.(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条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自然规律.这是婚姻家庭独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分开来.(2)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决定和影响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以及婚姻家庭所反映出的社会要求.这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3、婚姻家庭法的特点(1)广泛性婚姻家庭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调整范围极为广泛.每个自然人无论性别、无论年龄,都不可避免地与婚姻家庭发生联系.(2)伦理性以两性血缘为基础的婚姻家庭关系,既是一种身份关系又是一种伦理关系.(3)强制性当一定的法律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实施时,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当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发生后,其法律后果由法律预先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或合意改变.
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
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属性。
公民是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唯一主体。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作为特殊主体的国家。而在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中,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其他。
同时,一般民事领域中的“自然人”,不仅包括个体的公民,而且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而婚姻家庭法领域中的自然人是严格意义上的个体公民,不能做任何扩大的解释。
夫妻婚后生活相处注意事项
重温婚前的浪漫:已婚的女人常常对丈夫充满抱怨,认为丈夫把精力都集中在麻将、扑克片、电视画面上,很少像婚前那样浪漫,上公国,看电影,进咖啡馆,有时连一些重要的节日,甚至妻子的生日都忘记了,这是一个重大的疏忽。
婚后,丈夫应该挤出一些时间来陪伴妻子,关心和安慰妻子。星期天,节假日,是该让妻子休息的时候了,小两口去饭馆“啜”一顿,上公园游乐一下或是看一场电影,都能增进夫妻间的感情,创造出新契机。尤其是妻子的生日,做丈夫的更应该不失电动机地送妻子礼物,表白自己的爱情,重温一番恋爱时期的甜梦。
什么是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1、婚姻家庭的性质 婚姻家庭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其性质具有双重属性,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形成前提,社会属性则是婚姻家庭性质的决定因素,也是其本质属性。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条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自然规律。这是婚姻家庭独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分开来。 (2)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决定和影响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以及婚姻家庭所反映出的社会要求。这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它的本质是具有双重属性的。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形成的必要前提,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性质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所指的是每个婚姻家庭都需要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和其婚姻家庭所蕴含的自然规律。这是婚姻家庭的独特特征,它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
2、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所指的是决定和影响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和婚姻家庭所反映的社会要求,这也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一、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责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样,抚育子女也是夫妻双方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拒绝对方行使其权利。即使夫妻离婚,这一义务和权利也不得改变。
二、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者说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每个公民艘必须遵守的,在家庭中无论丈夫或妻子,都应平等地承担这一义务。如违反了这一法定义务,夫妻双方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责任。
三、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应该在精神上相互慰藉,经济上相互扶助,无论丈夫或者妻子,只要生活困难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必须对其尽扶养的义务。
四、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没有效力。
五、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如抚养子女、赡养双方的老人等。
试述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和特点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夫妻。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社会性是它的性质,自然性是它的特点。 1、婚姻家庭的社会性 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是由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还受当时的上层建筑各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道德,它是一种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可通过舆论发挥作用。 2、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性 婚姻家庭关系是特殊的社会关系,生理学和生物学的某些自然规律必然会对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作用。具体表现为: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的规定。--------------------------------------------------------------1、婚姻家庭的性质 婚姻家庭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其性质具有双重属性,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形成前提,社会属性则是婚姻家庭性质的决定因素,也是其本质属性。(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条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自然规律。这是婚姻家庭独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分开来。(2)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决定和影响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以及婚姻家庭所反映出的社会要求。这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3、婚姻家庭法的特点(1)广泛性 婚姻家庭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调整范围极为广泛。每个自然人无论性别、无论年龄,都不可避免地与婚姻家庭发生联系。(2)伦理性 以两性血缘为基础的婚姻家庭关系,既是一种身份关系又是一种伦理关系。(3)强制性 当一定的法律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实施时,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当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发生后,其法律后果由法律预先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或合意改变。你看哪个合适用哪个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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