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0 15:04:12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夫妻离婚欠条如何受法律保护,跟男方父母同住离婚财产分割】,以下3个关于【夫妻离婚欠条如何受法律保护,跟男方父母同住离婚财产分割】的信用卡逾期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信用卡逾期知识。
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都会遇到对方突然拿出一张其私自和父母签的借条,声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欠下他/她父母一笔债务,要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先扣除还给她/他的父母。那么对方提出的这个要求合理吗?打离婚官司时法官通常会如何处理呢?您可能认为借条上没有自己的签字,自己不认可就行了,其实并非那么简单。对于这种借条不能一概而论,要否定借条的效力,至少需要您从以下几个基本方面进行应对:
1、首先看借款的用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对方将借款真正用于你们的家庭时,您才最终有可能承担与对方共同偿还的义务;
2、其次看借条的落款日期。通常对方拿出的借条落款日期都是以前你们感情尚好的那段日子。如果感情尚好对方却背着你借款就很不正常,在对方没有其它证据证明你对借款之事知情时,你可以此提出质疑。当然,落款日期与真正书写借条的时间是否一致属于专业鉴定问题,根据本律师的了解目前的技术尚不能保证一定可以对笔迹形成时间作出鉴定,所以建议您慎重考虑鉴定的问题;
3、看对方除了借条外是否还有其它辅助性证据。比如对方父母给你们汇款的银行记录,再比如对方是否有将借款用于家庭支出的票据等。为什么要看这两方面的证据呢?给您举个例子:对方父母给你们汇款后,如果对方取出现金没有用于你们的家庭而是直接交还给她/他的父母。这样一来,对方很可能在分割离婚财产时拿出以下证据:(1)借条;(2)对方父母的汇款凭证;(3)你们银行账号收到汇款的明细。此时您的应对手段就应当是:查看你们银行账号中借款已经被取出的记录并让对方拿出借款已被正常消费的凭据,否则您可以对方私自取出借款并隐匿而拒绝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并向对方追究借款去向不明、被其隐匿的法律责任。
以上只是本离婚律师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实践中总结的几点最基本注意事项。由于每个离婚案件都有各自的特点,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并运用法律和专业实践经验灵活运用处理手段,从而揭穿对方的侵占离婚财产的意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婚内丈夫背着我给公婆写欠条
离婚时他们拿着欠条让我还钱
我欠了钱
全家只有我不知道……
1
Q1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23万元支付购房首付,房子写男女双方的名字。现在离婚,男方父母起诉女方想要回23万元,有男方自己写给他父母的欠条。自始至终女方都不知道有欠条,这个借贷关系成立吗?
A1:
如果男方父母出资时,男方与其父母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合意并出具了欠条,即使女方不知道有该欠条,也不影响借贷关系的成立。依照我国《民法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你的描述,如果男方父母的出资是婚后男方的借款,且该借款用于夫妻双方购置房屋,这种情况下,虽然欠条由男方一方出具,但该借款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父母提供资金时,明确表示该资金属于赠与或该欠条是为了达到让女方少分财产的目的而由男方事后补签的,那么所谓的借贷在法律上属于虚假的意思表示,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诚然,在男女双方已经闹到离婚的程度时,这种证据在实践中不太容易收集,但对于此类案件,法院在认定借贷关系时也非常慎重,通常要根据是否存在借款的必要性、借款发生时间长短、有无约定利息、是否存在催要事实或还款事实等综合认定,当事人只凭一份孤立的欠条来主张与父母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可能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2
Q2
我是公寓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强行在21和22号楼中间安装电网增容变压器。我们认为该变压器体积庞大,辐射严重,会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A2:
你好。小区内安装增容变压器应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安装。如果安装后的变压器不符合国家标准,影响了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你们可以要求拆除。
依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首先应区分该变压器是公用还是专用供电设施。若是公用,则变压器的产权归属于供电单位,由供电单位统一安装;若属于专用,则由物业公司代管,物业公司应在小区业主共同决定后对变压器进行增容。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你所在小区并未按照上述程序共同做出决定,那么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在业主共有部分安装变压器。
在具体处理该问题时,建议先与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公司沟通,了解变压器安装是否已经过业主共同决定;同时,如果业主认为他们因该变压器受到了噪声、辐射等影响,可以申请由专业鉴定机构鉴定该变压器的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若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或安装不符合标准,导致业主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协商拆除;协商不一致的,业主有权提交鉴定报告、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3
Q3
我与前夫生育一子,现年十四岁。离婚后前夫很快再婚,再婚后一年,前夫患病去世,他名下有两套房产、一辆车及单位股金数十万元(均为再婚前的财产,离婚时我带着孩子几乎净身出户)。他去世后,他的家人说他的财产全部用于治病了,但我不清楚具体的治病支出是多少。孩子尚未成年,我能力有限,我该如何为孩子主张遗产权利?
A3:
你好。在孩子父亲未立遗嘱的情况下,你的孩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按照法定份额继承其父亲的遗产。由于你孩子尚未成年,你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孩子主张相应的权利。
你前夫去世后,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如果其未立遗嘱,遗产首先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你与前夫离婚并不影响你们的孩子继承他父亲的遗产。另外,根据遗产分配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因此,如果你们母子生活有特殊困难,你可以代孩子适当多争取一定的遗产份额。如果孩子父亲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应按照其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在具体维权时,你可以以你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与其他继承人沟通,共同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各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要求分割孩子父亲的遗产。在诉讼过程中,你可以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遗产种类、数量等相关证据,自行提供证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法院向相关机构进行调取。
4
Q4
一名教师从校园里的单杠上掉下来,学校有责任吗?
A4:
你好。学校是否有责任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具体分析。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该教师在工作时间,因为从事教学活动等工作原因,在校园里从单杠上掉下来摔伤,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该教师是在课余时间个人锻炼时受伤,这种情况不构成工伤,学校对其受到的伤害不承担责任。
如果该教师确实是因工作原因受伤,那么学校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学校未申请的,该教师或其近亲属也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被认定为工伤的,该教师因治疗所需费用以及伙食补助费等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Q5
我家建了一栋房子,钱全是我妈妈用借的钱出的,我爸爸只填了一个房主名。离婚后,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A5: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该房屋是你父母在其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屋仅登记你父亲一人名下,但不影响该房屋由你父母共同所有。你母亲为建造房屋所借的款项为你父母的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你父母共同偿还。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离婚时,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但同时要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另外,根据你的描述,我们推定该房屋是在宅基地上所建,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屋通常归宅基地使用权人一方所有,并由其实际偿还借款,同时向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如果你父母目前已经离婚,但就该房屋的分割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在处理该房屋时,你父母可以先进行协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
感谢值班律师:
董海锋(北京)
法务 | 郑俊宇
来源: CCTV今日说法
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主张这样的一种财产转移是无效的,因为它是属于隐瞒或者是欺诈的等现象,但是对于当事人员来说的话,他必须还是要多收集一些线索和证据,以在法院当中来进行,主张自己的请求。
一、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主张这样的一种财产转移是无效的,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对于转移转移不动产的: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转移之法律责任。
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
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因为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
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
二、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恶意转移财产
财产分割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
(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在当代社会离婚过程当中,当事人员的话都必须要老老实实的尊重法律的规定,来计算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并不能够采取一些卑劣的手段,比如说转移和隐匿财产,写欠条的这种方式的话都是不允许的。
根据我国对于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财产分割,一般来说双方在进行离婚之后即可进行生效。具体夫妻双方如果进行离婚的话,什么时候开始进行财产分割,需要由双方进行协商法律并没有规定最后进行分割的日期是多长。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多久生效?
我国法律在离婚方面规定了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登记离婚是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行政程序。《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就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出判决或调解书的形式离婚。
双方离婚后,往往因为各种原因,又要求进行财产分割,这类案件属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问题因分割财产的原因不同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四、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
因为登记离婚法院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适用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计算。
当然,如果是生效的裁判书或调解书已经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出现以上情况,则应通过再审程序解决,如果涉及到得财产生效的裁判书或调解书没有处理,则应由当事人重新起诉。
五、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这个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并未设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两年的诉讼时效起算,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般来说,对于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最好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就进行好确定得协商,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下的话,即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要将财产分割问题进行相关的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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