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区婚姻家庭律师如何委托,赶走小三后的婚姻

时间:2022-11-21 03:04:0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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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聂成涛律师

    笔者作为专业人士,实践当中处理了很多起离婚诉讼,多数案件都是与婚外情有关,也就是所谓的小三。处理了这么多案件,笔者深知小三对婚姻的破坏程度,小三对婚姻的破坏,不亚于一颗核弹。因此,笔者认为,请律师进行小三劝退、修复婚姻比较靠谱,最基本的优势就是能够保证劝退小三的方法合法合规,不会给委托人造成额外的麻烦和负担。委托人想劝退小三,但不会愿意因为劝退小三而让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刑事责任。

    媒体报道中,出现了小三劝退师的职业,他们有着专业的团队,使用攻心、利诱、离间、甚至“美人计”来帮助委托人劝退“小三”,同时收取从几千到几十万不等的高昂服务费用。他们帮助原配赶走婚姻中的入侵者,也帮助出轨者甩掉情人。他们行走在法律和伦理的边缘地带,利用和操纵人性,来达到守护委托人婚姻和家庭的目的。笔者认为,他们的这种做法有很多不合法的地方,容易承担法律风险。

    一、小三产生的原因分析

    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际间合作的加强,使中国人的道德观、价值观、婚姻观都发生的改变。人们不在限于温饱与物质上的满足,不在限于生活上的相互扶助。由于公民个人权利意识的加强,使人们重新认识了个人对家庭的价值,并对家庭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加追求精神上的愉悦与自我婚恋价值的体现。这也为第三者插足的产生与存在提供了空间。

    笔者结合自己这么多年处理案件的经验,总结了一下,婚姻中出现小三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感情出了问题。夫妻感情变淡、两地分居、性格不和、性生活不和谐、经常吵架等,这是夫妻感情出了问题,这就给小三的出现提供了土壤。

    有很多这样的夫妻,结婚时间久了,感觉日子平淡,生活毫无情趣,这时候如果不及时调节过来,女人们马上会发现自己的男人有很多出轨的可疑迹象,而聪明的女人就应该能感觉到,婚姻危机来了,小三可能就会出现。

    夫妻分居两地,联系很少,即使夫妻间再无比信任,第三者还是不可避免的出现,人都是善变的。有的夫妻在感情上本来很好,但时间长了却发现彼此没有共同的志趣。兴趣、爱好、志向上的差异使得两人越来越没有共同语言,步调也严重的不一致。如果这时在外遇到“知音”,就很容易使人陷入婚外恋中去。

    因此,让夫妻感情不出问题,是防止小三的根本方法。这了是修复婚姻的根本出路,婚姻的修复,其实修复的是感情,感情能修复吗?破镜能重圆吗?笔者接触的这么多案件中,破镜也有重圆的。破镜能够重圆,需要一方付出很多的努力,有时候,没离婚,不代表破镜重圆。没离婚的原因有很多,多数是基于共同利益的考量,是因为利益所以不能离婚。实践中,没离婚的夫妻,各玩各的情况也经常出现。做律师的好处就是,见识了各种各样的人。律师的作用就是帮助他们利益最大化,或者让利益不受损失。

    劝退小三,必须从夫妻感情入手,不然,劝退了这个,还有那个,没有意义。有些人或夫妻可能会考虑到面子、孩子、亲朋好友压力等方面,不离婚,但是夫妻双方对婚外情达成一致,这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如果接受这样的方式,小三根本不用劝退。

    2、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征服欲。不知道大家没有发现,很多企业老板、高官、明星等,都离过婚,而且后来都娶了年轻漂亮的老婆。当然,并不是说这些人的老婆都是小三上位,但不可否认的是,生活中有很多是小三上位成功的。只要成功了,转正了,在法律上就不会有问题。这个转正和成功的过程,可能也摆脱不了小三的骂名。男人有时候找小三等,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征服欲,证明自己还没有老,还能吸引年青女性的青睐,让自己显得比其他事业伙伴更有魅力。因此,小三成了他们炫耀的资本,实在可悲。

    3、工作中的相互安慰和帮助。谁的工作没有挫折?谁在工作中不会遇到困难?当工作中出现问题、遇到困难的时候,怎么办?如果有人帮你解决了问题,或者说经常帮你解决问题,让你的工作顺利了很多,你是不是会对他或她产生好感?工作中的相互安慰和帮助,容易产生办公室恋情,如果双方都没结婚,这自然全部都OK,担心的就是一方已婚、另一方未婚,或者双方都已婚,最近一段时间,朋友圈有一个新闻“美女销售献身兴业银行高管,为卖出1.5亿债券出轨”。有粉丝爆料,自己在私募基金工作,85年的女友在中山证券投行部的南京团队,做债券销售,长的算是花容月貌,平均每周去南京或其他城市出差两三天。在某天无意中发现,女友出轨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的资管部负责人。出轨的原因也挺搞笑,平安承销的一个债券卖不掉,找到了其他三家券商做分销,其中就有中山证券。其女友睡了兴业银行南京分行资管部负责人,为的是让兴业购买1.5亿的债券。

    还有前段时间董花花为守护与天猫总裁的婚姻而开撕电商第一网红的案例,微博叫做“花花董花花”的博主突然在社交平台开撕张大奕,怒斥: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警告你,再来招惹我老公我就不客气了,老娘也不是好惹的!据资料显示,目前天猫总裁是蒋凡,确实和该博主晒出的老公有几分相似,而张大奕作为带货卖货博主,和卖货平台的高层有所牵扯也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不知道是否真的有什么猫腻。

    这些新闻媒体中报道的案例,仅仅是因为男方女方长的漂亮吗?如果没有工作中经常接触到,没有相互帮助或相互利用,能出现感情问题吗?

    4、生活中遇到了真感情。有些时候,有妻子比较开明,对自己的老公不怎么管,这就导致老公在外招摇毫无顾忌。当老公在外遇到了对的人,或者之前的初恋,或者仰慕的对象,双方之间产生了真的感情,导致妻子的地位不保,婚姻受到影响,这个时候,开明的妻子会选择成全他们。当然,老公面对自己的过错,多数也会选择净身出户,给前妻足够的物质补偿。双方各取所需,这样的婚姻好聚好散,但也有的男人,婚外的感情要,婚内的财产也要,这种情况就容易出现开撕的情况。所谓有舍有得,只有得没有舍是不行的,往往这种情况只会失去的更多。当老公在外遇到了真的感情,这种情况,一般是无法劝退小三的,多数会是以离婚收场,小三成功上位,因此,请第三方帮助劝退也没什么意义。

    5、追求新鲜感和刺激感。其实,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经常出现,很多公司高管,经常出差,导致两地分居,这个时候会在异地再找一个,为了解决自己的需要。这种情况相对而言比较容易解决。更容易出现问题的是,当没有了新鲜感和刺激感之后,男人就会去寻求新的刺激和新鲜,那么小三就成了累赘。这个时候,可能需要请专业人士来劝退小三,不要再骚扰他或她,以免影响工作或生活。

    有些人为了逼退情妇,竟然不惜动用刑事手段,最终因此而受到刑责。新闻媒体中也经常报道,情妇被杀的新闻。济南副省级高官炸死情妇一案,更是触目惊心。2007年7月9日,济南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制造了举国震惊的济南汽车爆炸案,女司机(其情妇)当初被炸的粉身碎骨。通过这种极端手段来处理和情妇的关系,实在是可惜,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可取的。当然,其这么做肯定是与情妇之间产生的裂痕,或者说情妇已经威胁到了他的存在。也就是说没有其他办法摆脱了,所以才采取这种极端做法。

    6、小三因为钱被包养。生活中部分小三是因为钱而不得不成为小三,正常情况下,谁会愿意承担小三的骂名呢?如果不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物质补偿,谁会愿意这么做呢?话又说回来了,你们发现有几个穷人在外面养小三的呢?养小三只是富人的烦恼。当然有人会说,穷人也有这种情况的出现,比如之前媒体报道的,在外打工的人,组成的临时夫妻,共同生活。离开的工作地方之后,就会回归家庭,不影响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不影响夫妻感情,不需要劝退,不在本文探讨的范围。

    如果小三仅仅因为钱而成为小三,这样相对容易解决一些。用钱能够解决的问题根本不是问题。难的是,钱解决不了问题。当然,小三为了获得这些钱,而承担了骂名,同时,这些钱有可能会失去。因为这些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而擅自赠与给别人,在法律上而言是无效的,另一方完全可以诉讼追回。最有名的案件,无过于“郎咸平手撕空姐,白睡三年反让对方欠债900万”。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搜一下这个案例,希望对那些小三起到警醒作用。

    小三想拿到钱,肯定是配偶双方都同意给的钱,才能拿,拿的才安全。因此,不要相信他一方的承诺,不要相信男人的嘴,不然世上会有鬼。这也是很多小三不懂法的造成的后果。因此,请律师出面劝退,会有这样的优势,通过情与法的列举,会让小三主动退出。不然,律师会通过法律手段让小三无法得成。

    7、成为情妇因为利益。这种情况在官场上比较常见,新闻媒体中经常报道,某些高官生活腐化、乱搞男女关系等。官场上的东西,很多东西是说不清的。

    最近一段时间,朋友圈中比较火的新闻是“马加爵案主审法官刀文兵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据媒体报道,刀文兵将女友从23楼窗外扔出,女友疑为落马高官情妇。

    对于这类情况,笔者不愿意多说,因为涉及到政治等原因。当然这种情况,很多人也不愿意请第三方介入劝退,因为这都是比较私密的事情,涉及到隐私,所谓家丑不可外扬。

    8、单纯为了生个儿子。这种情况实践中也发生的很多,特别是那些企业老板,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如果老婆没有生儿子,他就会想办法在外面生一个儿子。当然这都是对有钱人而言的,有些老板会处理的非常好,原配和小三安抚的都不错,小三上位之后,那就是处理前妻和现任老婆的关系了,处理的也很好。只要能处理好这些关系,就不会有问题,处理不好,则是家庭内斗了。

    以上是笔者根据自己实践中的经验,以及处理案件的情况,所做的总结。但这些原因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段感情的产生,有很多原因,婚外情也是情,因此,其产生不能无缘无故,而且谁又能说清楚感情产生的原因呢?仅仅是因为喜欢,因为爱吗?没那么简单的,特别是,当涉及到利益的时候包括金钱和权利。

    二、小三劝退的方法汇总

    小三劝退师,很多人在网上打广告,他们宣称,劝退“小三”,通常有移情、离间、施压、利诱等几种方法。所谓的移情,就是让这个“小三”爱上别人。离间就是破坏出轨者跟小三的感情。施压是通过第三者的父母、亲属、同事等社会舆论力量,迫使“小三”离开。利诱就是给钱劝退。

    他们的主要的操作方式大体有两类,一是提供咨询服务,让咨询者通过衣着打扮的改善,重新吸引配偶;二是提供劝退服务,这种比较贵,要安排专业人士贴身跟踪、渗透,完成“不可能的任务”,例如“移情法”,就是为小三建立一个新的社交圈,让她一旦有更好的潜在对象,潜移默化就会让小三的态度和观念很容易得到改变,最终放弃当别人婚姻的第三者。

    有些小三的插入,只是为了某些名利,或是因为一时的新鲜感,又可能只是被男人的外表吸引了,而没有过多注意到男人的内在,没有真正去了解过这个男人的性格、缺点等等。这时候就可以适当运用厌恶法,让小三知道男人更多不好的东西,让小三对这个男人产生厌恶或是失望,当小三没有办法去忍受男人的某些不好的东西的时候,就会对这个男人失去兴趣,那么小三自然而然就会想方法离开这个男人。

    笔者认为,以上这些方法,都存在一些缺陷,也就是法律风险。由于小三劝退师并没有资格要求,算是新兴行业,没有行业门槛,也就是说什么人都可以干,只要你能够接到单子,能够让客户相信你,那就可以。但怎么才能取得客户的信任呢?需要你的专业能力。小三劝退师多数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灰色地带,为了达到实现劝退小三的目的,可以说各种方法都用,有些时候需要团队的合作,像演戏一样,让小三或婚姻的另一方,认识到问题所在,从而主动分手。由于毕竟是演戏,有骗的成分在里面,有时候比演戏还精彩。这种做法存在一些缺陷,也有法律风险,特别是跟踪、调查小三的情况,了解小三的生活习惯、家庭住址等,这都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一般人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只有律师可以。特别是在小三施压的时候,不能侵犯了她的名誉权,这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三、律师提供的劝退小三的方法

    实践中,婚姻中出现任何问题,毕竟是婚姻中两个人的事情,加上第三者,就是三个人的事情,俗话说,两个女人一台戏,一个男人夹在两个女人中间,有时候也挺难的。当然,没有人愿意花钱请第三方介入双方的感情问题,只有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才会。两个人双方都解决不了的问题,请第三方就一定能解决吗?不一定的,有些时候也是解决不了的。

    有些人认为心理咨询师或情感咨询能帮忙劝退小三,心理咨询师有自己的专业特长,如何处理家庭夫妻关系,有自己的见解,他们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去考虑,提供服务,是能够有一定的帮助。当然,我们律师也有自己的特长,也可以利用自己的特长,来帮助当事人劝退小三。笔者从专业律师的角度考虑,劝退小三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专业人士的身份劝说引导小三主动离开。笔者认为,小三更相信专业人士,从专业人士的角度考虑,可以在接受委托之后,和小三主动谈判,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小三明白自己所处的地位,以及面临的困难,更从法律上让其明白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小三也不是坏人,其仅仅是一时糊涂而已,因此其并不应该受到我们的鄙视,其也是人,也应当受到我们的尊重。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笔者相信,正常人都会明白这个道理,做小三是不道德的,不受法律保护。既然不受法律保护,那么所获得的一切都是虚的,都是可能会消失的,最后留下的只能是伤痕累累,那又何苦非要坚持呢?

    2、用法律途径保护婚姻中另一方的利益,使其利益最大化。婚姻当中最重要的是什么?肯定是感情。但当双方感情没了的时候,那么剩下的就只有利益了。当婚姻中的一方小外遇,有小三之后,另一方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做到利益最大化?这就是专业人士能够做的。因为利益的保护,是靠法律途径来保护的。劝退了小三,就保护了自己的利益了吗?如果有了小四怎么办?因此,劝退小三只是保护自己利益的开始。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有很多,比如股权、房产、债权等,这些资产如何分配都是需要有法律依据的。

    3、搜集证据,追究另一方的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包括小三。如何搜集证据,私家侦探调查取得的证据能用吗?能得到法律认可吗?调取哪些证据有用,哪些没用,哪些能得到法院的采纳,哪些不能得到法院的采纳,这些问题只有专业律师才能把握,社会中的一些调查公司是无法判断的。如果小三面临的是重婚罪的刑事责任,那么她还当小三吗?估计没有谁愿意承担刑事责任。所以,通过法律途径很容易吓退小三。

    小三和婚姻中另一方的感情是很脆弱的,无非就是钱和利益的问题。当这些钱和利益在法律面前无法存在的时候,他们自然就会解体。当然很多时候,有些人会觉得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儿,小三的介入也是私事儿,不希望把事情闹大,不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因为面子的问题。这就需要你们双方如何考虑了,是面子重要还是婚姻重要,还是金钱利益重要,自己总要做出衡量,然后再确定如何使用法律途径劝退。

    特别是当小三生了孩子的时候,如何劝退则是一个更大的问题。当小三和你的老公有了孩子,这个孩子也是老公的孩子,在法律上讲,你老公还是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也就是说,你老公的收入和财产,已经不仅仅是你们家庭的夫妻共同财产,小三生的孩子也有权取得一部分,不仅仅是继承的问题。从继承的角度而言,婚生子和非婚生子具有同样的法律权利。小三生的孩子不管怎么说是你老公的孩子,你能宽容到帮老公养这个小三的孩子 吗?小三可以劝退,小三和老公的孩子怎么办?这就更复杂了。

    4、向法院提起诉讼,索回小三获得的财产。这个方法看着很简单,其实是影响力非常大的方法,特别是对小三的影响,为什么呢?因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网能够查到所有的判决文书,这些文书都是公开的。如果一个女孩子因为做小三获得了一些财产,原配如果想索回,或者不是为了索回,只是为了吓退小三,通过起诉小三的方法,就会让小三名誉扫地,而且此文书是放在网上的,是可以查到的。小三如果将来再结婚,但是网上却能查到自己做小三的不光彩一幕,你觉得她后半辈子怎么过呢?当然,这个方法对老公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像郎咸平那样的人,为了追回送给小三的财产,不惜起诉小三,最终自己也被毁了,虽然赢了官司,但是输了钱、输了人生。对于这些名人,诉讼当然会有影响,对于一般的普通人或企业老板,诉讼没什么影响,谁没打过官司呢?

    以上方法,是律师能够提供的合法合规的方法,在法律上是能够得到支持的,不会给当事人带来任何的法律风险。如果是非律师,通过利诱、施压、移情、离间等方法,这些方法不是不可以,也可以达到劝退的目的,但是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望慎重选择。

    四、当婚姻出现了裂缝,还能修复吗?

    婚姻能不能修复关键是要看夫妻二人的态度,有些是可以修复的,有些则是不能修复的。我们通过两个明星的案例就可见一斑。一个是马伊琍和文章,一个是林丹和谢杏芳。前者中的马伊莉当年用一句“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来原谅了文章的过错,但是5年之后,双方还是以离婚收场,实在是可惜。后者中的谢杏芳也是原谅了林丹,双方的婚姻现在仍然在继续,并没有以离婚收场,虽然普通大众都期待着他们离婚的新闻,可惜没有实现。而且林丹是军人,军婚受法律特别保护。当然笔者认为,后者的婚姻能够继续与是不是军人关系不大,关键还是夫妻二人能不能相互原谅,这才是婚姻继续下去的根本。

    有些时候选择继续婚姻是因为有共同的利益,比如说公司上市等,这个时候是不能离婚的,离婚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失去控制权,双方的利益会受到损失,因此选择维系婚姻。还有的原因可能是孩子还小,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夫妻双方又相互原谅,因此才不会离婚。

    笔者一直坚持的观点是,离婚解决不了所有问题,除非没有孩子。只要夫妻二人有了孩子,那么两人的关系在这一生当中都不会彻底断了,因为有孩子,孩子是双方无法断绝关系的根本所在。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需要一个过程,不是哪一方能够胜任的,需要双方来共同努力培养孩子。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才,这就需要父爱和母爱的共同抚育,离开了哪一方,孩子的成长都不是完美的,总是有缺憾。

    谁的婚姻能够一帆风顺,没有波澜?婚姻当中总会存在磕碰,总会存在吵架,总会存在鸡毛蒜皮,这是婚姻不可缺失的,缺了这些的婚姻,是不真实的。不真实的婚姻,总有一天会破灭的。被包养的小三,她的生活中就不会有这些,她可能真的希望和她的情夫之间能够有这些,但是没有,有的只是钱和所谓的感情,这样的感情有什么意义。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么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是挺好的吗?为什么很多小三还要上位呢?小三是因为喜欢这样的鸡毛蒜皮吗?小三真的上位之后,就没有了鸡毛蒜皮吗?不可能的。婚姻的本质就是平淡如水,所谓细水长流、静水流深,只有这样的婚姻才能长久,轰轰烈烈的爱情让人羡慕,只是不长久而已。

    笔者认为,只要他或她的心还在你这里,即使有了出轨行为,或有了小三,这样的婚姻是可以修复的,最担心的是他或她在外有了真感情,心不在你这里了,这样的婚姻是无法修复的,只能离婚。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王宝强和马蓉的婚姻,马蓉的心根本就不在王宝强这里了,所以即使马蓉不同意离婚,即使孩子还小,王宝强也要彻底离婚,这不仅仅是一个男人尊严的问题。而且还要通过刑事手段,追究某些人的刑事责任。

    女人如何才能让男人的心在你这里呢?女人只有真正的读懂男人、了解男人的心里的需求,才能够更好的得到他的心。对着自己的男人,不需要你聪明绝顶,也不需要你非常能干,更不能觉得自己厉害就用自己的意愿去操控男人,那样只会让男人对你减少投入。男人天生就有一种雄性的尊严,他喜欢被尊重,被需要。

    男人如何让女人的心在你这里呢?所谓女人心海底针,最毒女人心,如果女人的心不在你这里,建议你还是不要修复婚姻了。男人和女人是不同的,男人比较理性,女人比较感性,女人动了真情,那是迟早要离婚的。所以,男人如果不打算和小三结婚,如果只是喜欢她的新鲜感,建议你不要让她对你产生真情,动了真情,你就很难摔掉了。男人喜新厌旧是本性,所以小三们不要高兴的太早,一时的高兴不代表一世的幸福。

    最后,笔者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一段婚姻需要继续下去,那么双方必须做出改变,而且是从内心深处的改变。如果不改变自己,双方的婚姻无法继续下去。为什么要改变?因为之前的你们,已经让婚姻要破裂了,如果不做出改变,怎么让婚姻继续。所以改变自己是让婚姻继续的根本方法,别无他法。如果你觉得无法做出改变,那么婚姻无法继续,无法修复,双方还是做好最坏的打算吧。

    婚姻中对错很重要吗?笔者见识了那么多离婚案件,见到的都是夫妻双方的相互指责,为什么不相互赞美呢?为什么都是他的错,自己一点错都没有?请你们都相互的反思一下吧。是不是就因为他在你的眼里都是错,所以他才在外面找了小三,因为在小三的眼里,他是完美的,为什么他的好你发现不了?如果他都是错,那还是建议你尽量成全他和小三吧。婚姻中的对错不重要,或者说,婚姻中根本就没有对错,但有些人就非得分出对错,非得相互指责,建议双方在婚姻中多多赞美吧,每天发现一个他或她的好,这样的婚姻会永保青春。

    五、小三为什么要上位?

    这个问题也需要探讨一下,是不是每一个小三都有要上位的想法?是不是每一个小三都成功上位了?如果小三没有打算要上位,那就简单多了,满足小三想要的,她自然会离开。如果小三有打算要上位的想法,这就比较麻烦了。

    这里就需要研究一下,小三为什么要上位?小三会说是因为爱情。对此,笔者只能呵呵了。婚姻之外,他或她还能有爱情吗?或者说,婚姻外的真爱是真爱吗?是的,每一个人都有权追求真爱,但是婚姻外的真爱其实就是耍流氓、就是不负责、就是渣男渣女。你有追求真爱的权利,行使权利之前,请先把自己的婚离掉。没有离婚之前就追求真爱,这让被追求者背上小三的骂名,你于心何忍?这是真爱吗?如果是真爱,为什么要让她受到伤害?所以说,小三有时候也是受害者,她也是不明不白的就成了小三,有些时候都不知道他已婚,这样的小三可以原谅。

    笔者认为,小三上位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要获得保障、获得法律的保障,获得一种安全感,或者说要获得一种法律上的认可和社会上尊重,毕竟小三是一种污名称呼,本质上没有人愿意当小三。这本身没有错,人生在世,要想平平安安的过一生,有时候也很难,意外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每一个人都在追求一种安全感,特别是那些没有安全感的人。但是你有没有考虑过,当你选择当了小三,就选择一这样一种没有安全感、没有保障的生活方式,越想获得安全感,就越没有安全感。上位真的是很难的,特别是对那些豪门。

    当然,上位成功的也有,不是没有,但不代表这就成了小三人生努力的方向啊。最近一段时间,名媛圈里的假名媛钓金龟婿成了大家的谈资,缘起于某明星恋爱了,对象是一个名媛。小三上位不能和名媛钓金龟婿相比,但难度是差不多的。所以既然难度是差不多的,名媛那都是经过了专门的培训的,培训费用很贵的,小三有没有经过这样的培训呢?当然社会上也有那种针对小三上位的培训,但是,笔者不建议小三走这条路,建议小三在得到自己该得的之后,该撤就撤,除非你遇到的是真爱,什么是真爱,真爱就是让你不会受到任何的伤害。

    终归到底,夫妻相处之道没有什么秘诀,最重要的还是双方懂得理解和包容,男人在老婆面前忍气吞声不丢人,妻管严也不丢人。笔者一直认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具有普遍性,这种家庭内部矛盾才是小三滋生的土壤。家庭内部矛盾的各类很多,婆媳矛盾是其中一大块,笔者对此不再赘述。笔者主张,如果单纯从防止小三出现的角度而言,每一个家庭应当建立“妻管严”制度。这样能够彻底杜绝小三的出现,但这个妻管严也容易产生其他家庭纠纷,不能消灭家庭内部矛盾纠纷。当然像马蓉这样的老婆,还是算了吧。

    虽然劝退小三的方法有很多,但是在劝退小三之前,笔者建议首先要寻找自身的不足,努力提升自己,然后分析出小三是哪种类型的小三,这样才能更好的去对症下药,才能找出合适的劝退小三的正确方法。所谓行有不得反求诸己,能做到这一点的人,真的不多,因为家庭中多数时候是相互指责,再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些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只会让矛盾加剧,只会让他的心离你越来越远。

    以上只是笔者的一家之言,对与不对,只是笔者自己的心得,懂的人自然会懂,不懂的人也请手下或嘴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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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案件属于普通的民事案件,一般来说,法院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如果符合判离的条件,这样的话不超过三个月法院就能做出判决。如果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等复杂问题时,法院可以采取普通程序审理,这样时间就延长到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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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要认真收集证据,尽量不要等到打官司了才慢慢收集证据。这个时候往往会收效甚微。因为对方已经有所警惕,财产可以转移,线索可以消除,给你的取证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如何收集离婚证据?

      收集证据是离婚诉讼中的重点和难点。为了让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者为了防止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双方必须收集对自己有利的、具有较强证明力的合法有效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根据举证的对象,证据可以分为: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家庭暴力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重婚证据以及其他影响夫妻关系的证据等。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书面证明

      是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录或表现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情书日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夫妻双方或一方形成的与婚姻问题有关的文件等。

      2.物证

      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避孕套、卫生纸(毛巾)、散落的体毛、内裤的体液等。用于通奸。

      3.视听材料

      指由音频或视频记录或磁带反射的声音或图像。如照片、视频、录音等。由配偶和恋人一起拍摄。

      4.证人的证词

      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作出的口头或者书面陈述。如:配偶的哪些违法行为被亲戚、朋友、同事、邻居等观察到。

      5.当事人陈述

      指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作出的陈述。如当事人与法官的谈话笔录等。

      6.评估结论

      是指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作出的科学判断结论。

      7.勘验记录

      指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时所做的笔录。比如配偶被殴打、投毒,公安人员报案后的勘验笔录。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法院一般会准予哪些离婚的情形?

    另外,南京离婚律师-徐义明律师在日常办案的经验中总结了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的情形。

    离婚案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本的标准,但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个认定比较主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法律其实规定了以下法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七)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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