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16:20:09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离婚时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在婚内写的借条有效吗怎么写】,以下3个关于【离婚时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在婚内写的借条有效吗怎么写】的信用卡逾期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信用卡逾期知识。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夫妻之间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并且《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约定财产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提供了前提,因而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当予以肯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在认定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时,要综合考虑相关的因素,不能仅仅依据夫或妻一方出具的借条,还要看是否存在夫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实际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同时,还应该考虑出借的款项来源和去向。比如,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来的钱款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及家庭共同生活,并非用于借款人个人用途,这种情况下应认定借条无效。如果借款的一方不是将借款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而是用于其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其他的个人事务,则认定为双方形成了有效的借贷关系,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借款的一方是需要向另一方偿还债务的。
需要注意的是,打婚内借条应慎重。就目前司法实践而言,借条是认定借款事实、确定借贷关系的重要依据,有些夫妻为了哄对方开心或是开玩笑而相互打欠条,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一旦双方离婚或发生重大分歧时,往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这个周末,李晓娟律师接待了几个咨询,其中有两个是有关离婚协议的。一个是离婚时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没有约定清楚,以至于离婚后产生纠纷;另一个是因为当时急着离婚,就签了对自己不利的离婚协议。
就此,李晓娟律师想和大家说的是,签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谨慎,不要凭脑子一热就签掉了,你要知道,签了离婚协议书并领取离婚证后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你如果不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内容履行,对方是可以起诉,然后申请强制执行的!
知道后果的严重性,也请各位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一定要想清楚再签,不要刚离婚就后悔了,咨询律师,这个离婚协议对我完全是不公平的,我能推翻吗?不能,离婚协议不会因为不公平而推翻。离婚协议和其他合同不同,掺杂着复杂的情感、道德因素,公平与否无从判断,只要双方自愿签字便有效。
回归正题,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
首先写离婚协议书。
然后另起一行写双方的身份信息:
男方: ,汉族, 年 月 日生,公民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
女方: ,汉族,年 月 日生,公民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
再就是写离婚协议书的正文部分了。
写明双方什么时候、哪里登记结婚,什么原因离婚。既然是协议离婚,一般离婚原因会写“因感情不和,”或者“感情破裂”,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此协议。
下面就是离婚协议的重点部分了,就是对离婚、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情况的明确约定。
离婚这个问题,一般不会有什么争议。离婚后,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容易发生争议。李晓娟律师这里提醒大家几个容易发生争议的点,具体内容,可以参考后面所附的离婚协议模板。
1、关于抚养费。
如果没有对教育费、医疗费作出另外的约定,约定的抚养费是包含教育费、医疗费的。
所以,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对方抚养孩子,你每月支付多少抚养费,然后教育费、医疗费对半承担。那么你是要承担的。不要离婚之后去找律师说,我出那么高的抚养费为什么还要我承担那些培训费?我不同意!是你自己约定的,你自己愿意承担的啊。如果不想承担,就不要对教育费、医疗费另外约定。
2、财产分割。
今天有个男士咨询,说婚后买的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现在也承认房子是我的资产,就不需要写进离婚协议书了。
答:必须要写。现在不写的话,以后就是一个纠纷。离婚协议没有明确的房产,在法律上,是没有分割的房产,离婚后对方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还有个已经离婚的姑娘咨询我,我调解离婚时放弃的房产,现在还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吗?
答:不可以,你放弃房产权利时没人逼你放弃,你本可以把离婚官司打到最后争取房产的,但是你没有,你为了尽快离婚选择了放弃孩子抚养权,放弃了房产,那么,你需要为你的决定负责。
李晓娟律师讲这两个例子是什么意思呢?
第一,属于自己的财产,要在离婚协议里明确,否则,现在认可财产是归你的,口说无凭,以后起诉要求分割,还是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不留缺口。
第二,分割财产时要想清楚,要争取的就坚持到底,不要留遗憾。
3、对于债务。
有个案子是当事人父母出钱买房,对于这套房子,协议离婚时约定给女儿的。
现在当事人后悔了,说房子是父母出钱,父母能不能拿回自己的钱。
根据一般的判决规则呢,父母有转账记录、有单方借条,钱用于购买共同房产,会认定是共同债务,父母可以起诉夫妻两个。
但是,看了一下他的离婚协议,对于债务的处理是这样约定的: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对外负有的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那么,当事人个人签字的债务,就自己承担吧。
离婚协议的每个条款,每句话都很重要,希望当事人们重视起来,尽量在签离婚协议之前咨询专业律师,签好之后可回旋的余地就很小了。
附:离婚律师常用离婚协议书模板
离婚协议书
男方: ,汉族, 年 月 日生,公民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
女方: ,汉族,年 月 日生,公民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 在 民政局 登记结婚,婚后 年 月 日 生一儿子 。现因 性格不合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故双方自愿离婚。现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第二条 子女的抚养
1、抚养权
双方婚后 年 月 日 生一儿子 ,现年 岁,离婚后由 方抚养。
2、抚养费
方 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直至儿子 为止;给付方式为:
方每月5日前,将本月抚养费转入 方的支付宝账户: 。
儿子医疗、教育等开支,如学校费用、兴趣班培训费、医疗费等,由男女双方各承担一半。
3、探望权
(1) 方探望儿子,须提前三天联系 方, 方须配合 方行使探望权。
第三条 财产及债权债务的分割
一、房产
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婚后购买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 房产,房产证编号为:,该房产登记在 方名下,双方约定,离婚后该房产归 方所有,剩余贷款由 承担。该房产交付后, 方需配合 方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还清贷款后30日内, 方需配合 方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
二、车辆
婚后购买的车牌号为 的 车辆,登记在 方名下,先约定该车辆归 方所有, 方需在30日内,配合 方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
三、银行存款
双方确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存款,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
四、股权
男方名下的 公司的股权,归男方所有。
五、男女名下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等所有财产归各自所有。
六、双方确认已知悉对方所有财产,确无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七、共同债权债务
1、经双方确定,婚姻存续期间有 元债务,债务具体情况为:
该笔债务双方约定由男方承担,如男方没有按时还款,女方以后追偿该笔代债务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男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
2、双方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如有,债权归个人所有,债务归个人承担。
第四条 补偿款
男方支付女方补偿款 万元,分 年支付,每年1月31号之前支付 万元。
第五条 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义务的,应支付对方违约金10万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领取《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另外一份由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留存。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款用于开销,但是没过多久双方就离婚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婚内写下的离婚后是否有效呢?这是一个很常见的法律问题,很多离婚当事人经常为此发生纠纷。
案例:
结婚期间,丈夫周先生向妻子借款10万元用于开销,可没过多久两人闹起离婚,并约定周先生归还欠款,但前夫却迟迟不愿履行。孙女士将前夫告上法庭。日前,徐汇法院对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周先生给付前妻孙女士10万元。
2016年8月7日,周先生向孙女士借款10万元用于个人开销,并出具一份借条。2017年,双方订立自愿离婚协议,协议中写明,男方欠女方债务10万元整,以男方写给女方的借据为证。之后,周先生一直未予归还。
周先生辩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混同,双方收入均为共同收入,即使借条存在,也不能证明借款事实已实际发生。且借条和离婚协议均是前妻以不法手段胁迫所为,并非自己的本意。
法院审理认为,周先生认为离婚协议系被胁迫书写,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其提供的证人证词也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其次,离婚登记需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登记机关办理,难以确认周先生在孙女士胁迫下达成自愿离婚协议书的情况,因此对周先生的该项辩解不予采信。
律师认为:
鉴于新婚姻法规定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因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发生变化,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为此,不要随意因感情或者其他非真实债务原因向配偶出具借条或者欠条。
来源:帮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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