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离婚法律咨询怎么选,民法典婚姻法新规购房

时间:2022-11-21 21:57:1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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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疫情逐渐好转,上海也在慢慢恢复正常,但离婚却成了有关上海最热闹的新闻:“万万没想到,继核酸检测排队后,下一个排队火爆的竟然是民政局预约离婚登记!”“截至7月5号都约满了,7月5号后还没放号……”。还有人说,6月在上海预约离婚的难度,不亚于4月抢菜的难度,5月走出小区的难度......真相究竟如何?

    6月8日上午预约查询发现,显示闵行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6月20日还有少量名额。闵行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7月8日还有部分名额。浦东新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惠南镇)7月8日已被约满。浦东新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浦东南路)7月8日的离婚预约均显示已约满。预约登记截图

    据封面新闻,针对这些言论,2020年也有类似情况,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当时表示,上海并不存在所谓的“离婚登记爆增”,只是受预约名额限制,登记需要预约较长时间。

    各区结婚、离婚预约冷热不均

    据新闻晨报·周到app记者调查发现,本月上海分阶段有序恢复婚姻登记服务后,各区结婚离婚登记冷热不均,徐汇等区离婚登记预约名额比较紧张,开放的一月内预约号基本抢完,而普陀、长宁等区还有不少预约名额。

    在徐汇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平台上,离婚预约的日期已开放到7月7日,周一到周六都开放离婚登记,从上午九点半开始到下午三点,每半个小时一档预约,每个时间段有两个名额,一天开放的离婚预约登记额度是12对。记者查询时发现,徐汇区离婚预约仅7月7日还有5个名额,其他日期、时间段都已约满。

    结婚预约登记方面,徐汇区结婚预约登记名额比离婚名额多一些。从每天早上九点到下午四点,共9个时间段,一天共有20对结婚登记的额度。记者查询时发现,7月7日的结婚登记额度余额还有很多,7月2日两个时间段约满但其他时间段还能轻松预约到。不过,6月21日的20个结婚登记名额都满了。

    相对来说,普陀区、长宁区的婚姻登记预约额度比较多。在长宁区离婚预约平台上,记者随机挑选了6月24日、6月30日两个日期,基本每个时间段都可以预约。6月17日三个时间段已经约满,6月13日所有时间段都已经约满。

    奉贤区婚姻登记中心是上海首批恢复办理登记服务的中心,5月23日起就逐步对外婚姻登记服务,每天结婚、离婚登记的总量在30对左右。奉贤区婚姻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离婚结婚预约平台上也有很多名额可以预约,并没有出现紧张的状况。

    记者了解到,徐汇区婚姻登记中心从6月1日开始对外进行结婚、离婚预约登记。

    积压的需求短时集中释放

    据澎湃新闻,相关业内人士透露,一方面,各婚姻登记机关正在加快办理疫情前就预约的存量,另一方面,在疫情封控期间积攒的离婚需求,也出现了短时集中申请的情况。

    据封面新闻,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表示,2020年前五个月,全市办理婚姻登记49187对,其中结婚33150对、离婚16037对。“并不存在传说中的离婚登记爆增。不过,受预约名额限制,登记需要预约较长时间,这倒是实情。”

    据新闻晨报·周到app,徐汇区婚姻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3月7日开始暂停婚姻登记服务。此前不少人预约了3月份的结婚、离婚登记,本月开放后工作人员特地为此开放了绿色通道,这些市民无需再重新申请预约。因此,恢复开放后主要是消化此前积压的婚姻登记。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其他区的婚姻登记中心。目前上海各婚姻登记中心正在消化疫情前的结婚、离婚预约登记,再加上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办理人数有限制,因此对外新开放的预约名额相对有限。

    婚姻登记咨询始终开启

    离婚登记这样顺延

    虽然这几个月暂停婚姻登记服务,相关的咨询电话一直开启。有些人3月前递交了离婚申请,一个月冷静期到了,不少人打电话咨询离婚冷静期计算问题。

    作为全市率先恢复业务办理的婚登机关,奉贤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6月6日发布《关于因疫情封控离婚登记可顺延办理的通知》。《通知》称,从6月7日起,对因疫情防控暂停婚姻登记服务期间当事人无法如期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作顺延登记处理。

    具体规定如下:

    1、疫情封控暂停婚姻登记服务期间,离婚当事人登记期已过期,想继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可到婚姻登记处顺延办理。顺延天数视原申请的登记有效期在暂停服务期间(即办理中止期间)的天数而定。自6月7日起,继续计算顺延天数,顺延后遇到法定节假日的,继续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疫情封控暂停婚姻登记服务期间,离婚当事人登记期已过期,在婚姻登记处恢复服务后再次提交离婚申请的,当事人可按既定流程,冷静期满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可来婚姻登记处撤销再次申请手续后,按原申请的登记有效期在暂停服务期间(即办理中止期间)的天数顺延办理。自6月7日起,继续计算顺延天数,顺延后遇到法定节假日的,继续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奉贤区婚姻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疫情期间估计有200多对夫妇咨询离婚登记的顺延问题,每对夫妇的日期计算都不相同,这几天正在加急一一电话通知。

    婚姻登记中心全部预约登记

    继崇明、奉贤、金山等区在5月下旬率先恢复婚姻登记之后,自6月1日起,上海其他婚姻登记机关也分阶段有序恢复了婚姻登记服务工作。

    以上海市婚姻和收养登记中心为例,具体安排分为三个阶段:6月1日-2日,部分恢复婚姻登记服务,开展婚姻登记窗口复工压力测试,原则上只办理封控期内已预约却未办理的当事人;6月3日起开启网上预约通道,6月6日起正式开放婚姻登记服务,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原则上只办理预约登记业务;6月中下旬开始全面恢复办理婚姻登记各项业务。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目前上海各婚姻登记中心严格控制现场登记人数,并实行预约登记,同时暂停婚姻登记颁证和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上海市民政局透露,将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作出登记服务调整。

    防疫要求如下:

    目前,所有来访者进入婚姻登记场所应配合扫描“场所码”,进行测温和信息登记,符合体温正常(<37.3℃)、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随申码及行程码等均显示为“绿码”后方可进入。

    各大婚姻登记中心采取限流措施,已预约的来访者须出示预约凭证。6月中下旬前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陪同人员不超过2名,其他陪同人员不得入内。

    结婚、离婚夫妇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现场秩序管理要求,保持2米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同时,倡导错峰登记,如遇登记高峰将视情况实行限流措施。

    疫情期间

    夫妻朝夕相处避无可避

    有的处出了感情

    成了最好的“合伙人”

    有的处出了情绪

    相看两厌、痛不欲生

    疫情变成爱情的“试金石”

    但所有的离婚都不应该是

    报复性离婚

    而是

    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 END -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新闻晨报周到app、上海新闻广播、澎湃新闻、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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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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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

    我和我老婆原先是网友,因为爱好相同,最后就走到了一起。结婚后,我们共同创建了一个公众号,当中的文案都是我们两人一起创作的,我们的生活来源也基本靠这个公众号。现在我们要离婚,我老婆认为这个公众号是以她的名义注册的,绑定的银行账户也是她的,所以如果离婚,这个公众号就该归她,和我没有关系。我想问问律师,如果我们离婚,这个公众号能分吗?

    律师解答

    关于你提到的公众号,它应归类为网络虚拟财产。目前,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认定,在网络游戏领域有相对较为成熟的建议标准,如由网络服务运营商确定、玩家投入的经济成本计算、市场交易价格、委托鉴定机构评估等方式来确定。在新媒体等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认定标准方面,可以借鉴网络游戏的认定方法,但同时也需要结合自媒体平台自身的特点。如果你们双方都要求分割的,可以申请对公众号的价值进行评估,法院通常会根据评估机构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结合运营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确认该公众号的价值。具体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到该账号经营的连贯性、稳定性以及发挥公众号的最大效能等情况,确定最终由你们哪一方继续运营,然后由继续运营的一方支付对方折价款。


    提问者

    我和我老公结婚前,我老公给我写过一份保证书,说把他名下的一套房子送给我,但我让他过户时,他一直拖着不办。最开始他说的是领了证就办,可现在证也领了,婚也结了,他又说等有了孩子再过户。我就想问问律师,凭着这个保证书,我能起诉到法院让他把房子过户给我吗?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你老公只是向你写了一份保证书,表达了他赠与的意愿,不属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同时你老公又没有履行过户手续的,那么依据上述规定,你老公在对该房屋进行产权过户之前,也就是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进行撤销赠与的。


    提问者

    我是一个单亲爸爸,独自带两个孩子已有6年。我和前妻是协议离婚的,当时她称自己经济状况不好,不付抚养费,我就同意了。现在她再婚了,经济情况也已转好,请问我还能要求她支付抚养费吗?

    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夫妻双方协议约定离婚后孩子由一方抚养,抚养费由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但在婚姻关系解除后一段时间,抚养子女一方又会以子女的名义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情形。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属于未成年子女享有的法定权利,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不能限制或剥夺他人的合法权益。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不妨碍未成年子女在必要时向不抚养的一方提出超过协议的合理要求。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经济状况有无恶化、子女的实际需要有无增加、客观的市场通胀以及另一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一般而言,只有在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收入无法满足子女的正常学习、生活所需,而另一方又有给付能力时,法院才能在合理的范围内支持未成年子女提出的增加抚养费的主张。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或建议。同时我们并不保证会在载明日期之后继续对有关内容进行更新,故可能未反映最新的法律发展。我们不建议读者仅依赖于本文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进行任何决策,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明确不承担因基于对本文任何形式的使用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或损害。

    注意!上海结婚离婚登记有大变化→

    说到办理结婚离婚手续,

    过去必须到户籍所在地,

    如果人户分离,

    着实会带来一些小麻烦。

    上海市民政局最新发布信息,本市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当事人双方是内地居民,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在试点期间既可以在户籍地的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也可以在浦东、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闵行、松江这7个试点区中的任意一个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也可以自主选择在试点区中的任意一个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 理 方 法

    市民可于8月31日起,在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民服务”、支付宝APP等渠道搜索“婚姻登记预约”,选择任一试点区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跨区办理的预约。试点区每日接待情况不同,可拨打电话咨询。

    黄浦:63777913

    徐汇:64325543

    静安:53550041

    普陀:62455667

    闵行:54530884

    松江:57828156

    浦东南路登记点:58828056(结婚)、58829805(离婚)

    浦东惠南登记点:68018414(结婚)、68018279(离婚)

    注意!以下事项暂不纳入试点

    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实施

    暂不全市通办事项

    补领婚姻登记证

    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

    补办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档案查询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

    便民服务问答

    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不方便网上预约,可以现场办吗?

    各区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实际情况,设有绿色通道,市民可电话咨询。

    办理婚姻登记时要注意哪些防疫要求?

    市民进入婚姻登记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72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入大厅。后续会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遇婚姻登记高峰日、突发情况等,婚姻登记机关会采取现场人员限流、分流等防控措施。

    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结婚登记: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离婚申请:

    (3)结婚证。

    离婚登记(发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受理回执单;

    (6)男女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在试点区办理离婚申请后,户籍在本市内迁移,是否影响后续领取离婚证?

    全市通办试点后,户籍在本市内迁移不影响后续领取离婚证。但需注意,领证仍需在第一次提出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男女双方户籍均迁移出本市的,需要到新的户籍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如果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离婚申请,遇受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因不可抗力因素暂停办理婚姻登记该怎么办?

    根据民政部《关于疫情期间离婚登记办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精神,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婚姻登记机关暂停婚姻登记业务办理,导致当事人无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的,适用办理期间中止。中止情形消除时,应及时发布婚姻登记业务恢复办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期间继续计算。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当事人顺延离婚登记办理期限。

    如果本市户籍居民忘带了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否还可以办理婚姻登记?

    可以,根据本市“两个免于提交”相关规定,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转自 | 上海新闻广播

    来源: 新闻坊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上海婚姻离婚法律咨询怎么选,民法典婚姻法新规购房】,是否是您想找的信用卡逾期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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