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22:00:0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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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好孕姐
昨天,刷到这样一个新闻:安徽某段高速上,交警发现一名女子正在寒冷的雨夜里行走。
一番询问后得知,该女子家的车抛锚了,老公让她下车到服务区打桶水。但离谱的是,由于担心长时间停车被拍摄违章,她老公竟然独自开车走了。
虽说“不知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但这一行为,不难看出,她老公压根就没想过,高速上走路有多危险。
更不在乎又黑又冷的晚上,妻子发现被抛下后,冒着雨孤零零走夜路时,心里有多凄凉和无助。
万幸她被交警发现了,但这时她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浑身冻得瑟瑟发抖。
唉,看着视频里,从始至终都低着头,一直抹眼泪,甚至都不敢向交警道谢的女子,真的是让人既心酸又难过。
尤其当看到最后,她跟在老公的屁股后面,唯唯诺诺地走着的身形,让很多网友直接破防。
但令人无奈的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女子绝对不是个例。
妈妈的地位,决定家庭的幸福
有人说,一个女人的家庭地位,就是一段婚姻是否幸福的真实答案。
深以为然。家庭地位低的女人,在婚姻里活得最苦。
她们生儿育女,操持家务,为家庭付出所有。却得不到老公的心疼和理解,婆家人也瞧不起。
由于被欺负惯了,她们也习惯了这种氛围。不管遭遇多大的伤害,都忍气吞声。夫妻之间别说爱情了,甚至连基本的善意也没有。
而生活在这种家庭的每个人,其实都不会过得太幸福。可以说很大程度上,妈妈是一个家庭幸福的风向标。
这是因为,妈妈是家庭的灵魂。一个家有没有温度,在于这个家的妈妈。
如果妈妈活得不快乐,甚至从不被老公和婆家人尊重,她们会变得沉默寡言,而整个家庭的氛围也会很压抑。
当然,也有一些妈妈,由于无法改变生活中的不如意,内心会充满无力感和愤怒。但由于在家里没有地位和话语权,所以她们只能将负面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
最为常见的现象就是喜欢向孩子抱怨。
而这正是很多妈妈和孩子矛盾的来源。原本对于子女来说,不管离家千万里,只要家中有母亲,就有了回家的渴望。
但当妈妈和子女之间互相煎熬,家就成了牢笼,甚至会逐渐成为孩子最想逃离的地方。
妈妈越强势,对家人的毁灭性就越大,家庭一般很难幸福
估计,看到这里,有些人会觉得“那岂不是女人在家越强势,地位就越高,家庭也越幸福?”
如果妈妈地位高,是出于老公的疼爱,婆家人的尊重以及自身的经济收入,那家庭肯定是幸福的。
但倘若只是由于性格使然,妈妈由于较为强势和具有较强的控制欲。那么家庭一般很难幸福,带给家庭的也只能是毁灭性的伤害。
丈夫由于长期被压迫,不敢怒也不敢言。时间长了,会变得毫无主见,沉默寡言,活得很是窝囊。而孩子则往往会变得很自卑软弱。
最后想说,一个幸福家庭该有的模样,不是一方无底线地付出和无原则地妥协退让,另一方则高高在上视若无睹。
而应该是夫妻双方都能舒服地做自己。相互体谅和宽容,理解对方的不容易,愿意替对方考虑,一起走过人生的风雨晴天和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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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中国妇女社会地位发生了显著变化,约97%的被访者认为,党和国家为妇女发展创造了越来越好的条件,认为目前我国男女社会地位差不多的比例比2010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女性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受访专家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研究所研究员 丁 娟
本期编辑:张筱悦 作者:生命时报记者 高阳
半边天”的力量在彰显
女性平均预期寿命突破80岁;孕产妇死亡率降四成;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不断提高……统计监测结果显示,我国在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方面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妇女的各方面保障越来越完善。
健康
女性平均预期寿命突破80岁。继2000年我国进入长寿国家行列之后,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其中,女性人均预期寿命从2010年的77.37岁提高到2015年的79.43岁,2020年进一步提高到80.88岁。怀孕夫妇提供免费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平均达96.4%,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6.6%。2020年,我国孕产妇死亡率为16.9/10万,比2010年降低43.7%,指标水平居全球中高收入国家前列。
教育
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比例超过男性。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85.2%,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得到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基本消除。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4.4%,在校女研究生占全部研究生的比重达50.9%。
就业
近七成女性处于在业状态。城镇和农村女性在业比例分别为66.3%、73.2%。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超四成,女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女性在第三产业就业占比达54.1%。对贫困妇女的保障力度持续加强,截至2020年底,实现脱贫的近1亿人口中妇女约占一半。
婚姻家庭
夫妻家庭地位更平等。共同商量如今已成为家庭重大事务决策主要模式。其中“生育决策”由夫妻共同商量的占91.1%;在“投资/贷款”和“买房/盖房”方面,妻子参与决策的分别占89.5%和90%。丈夫休带薪护理假比例上升,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比例明显降低。
社会保障
各方面社会保障都在提高。分娩费用报销或补贴比例明显提高,女性养老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末,我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为4.7亿人,比2016年末增加1.2亿人;女性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人数增长约八成。
社会参与
年轻女性参与意愿更强。居委会和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均提高,全国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占比均达历史最高,女性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占据越来越重要地位。年轻女性更关心国家大事,18~24岁女性关注国内外重大事务的比例高达97.3%。
法律保障
公众法治意识和性别平等观念增强。八成左右被访者知晓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取得显著成效,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得到大力加强。2011~2020年,全国共有330.7万人次的女性获得了法律援助。
教育是保障女性权益的基石
《生命时报》记者就此采访专家时,他们表示,妇幼医疗、教育和法制的完善是增进妇女幸福感的主要推动力。
陆军军医大学全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技术中心主任、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理事李力表示,中国妇女健康状况的提高显而易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妇产领域取得了卓越成绩,孕产妇死亡率大幅下降,在2018年就提前完成了联合国要求的千年发展目标。据联合国测算,中国女性寿命比世界女性平均水平高出4岁,基本迈进了中高水平国家阵列。
如今,城市环境、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在变好,都为女性提供了更好的健康保障。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研究所研究员丁娟表示,教育对女性一生的成长非常重要,没有教育基石,根本谈不上女性就业、社会参与等更高层次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教育平等是男女平等执行最好的领域。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教育以人为本,向弱势者倾斜,农村教育加大投入,通过转移支付,加强农村薄弱环节,如今有效促进了女性受教育时间的延长。
近十年来,女性参与民主政治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意愿和能动性进一步增强。丁娟说,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企业女管理者日益增多,这说明女性在关注自己命运的同时,越来越关注社会发展,把自我发展与社会相融合。
教育是基础,就业是核心,参政是焦点指标,民主参与是男女平等的重要领域。
长期以来受封建思想荼毒,女性被禁锢在家庭中,没有自我表达和社会参与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性没有这方面的意愿和能力,只是被长期压抑了。
如今,妇女素质提高和互联网快速发展,为女性了解国内外重大事务提供了更多机会。
丁娟表示,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提倡家风和家庭文化建设。过去认为家庭是私权领域,女性必须以家庭为主,顺从丈夫,即便是受到家暴,也被认为是男性特权,或女性存在过错。
如今,公权力越来越多介入家庭,家暴不是私事,家庭的社会属性越来越强。这一方面是因为,人越来越依靠社会生存发展,对家庭的依附性减弱;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对个体的婚恋态度更加尊重,如果婚姻维持不下去,男女都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
另外,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诸多法律法规的颁布和修订,对女性财产权益、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土地承包权益及女职工健康权益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使维护妇女权益、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对我国反对家暴、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具有里程碑意义。
男女平等再加把劲
专家们表示,我国在女性健康、就业、社会参与等多方面取得的进步和成就有目共睹,但不可否认,城乡之间还存在差距,有些问题还需细化到具体领域,落实对女性的更多关怀。
1.育龄期健康教育需要加强
“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指出,2020年,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为18.5/10万,比2010年降低38.5%,但仍高于城市14.1/10万的水平。
例如,我国上海、杭州等中心城市,孕产妇死亡率低至4/10万左右,而中西部地区仍然在10/10万左右。
李力表示,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卫生健康的重要指数。当前,威胁孕产妇健康的疾病谱不一样了,以往造成孕产妇死亡的疾病有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子痫前期、感染等。
近年来的新情况是,孕产妇合并症多了,合并“三高”、肿瘤以及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越来越多,需要高度重视。
这提醒我们,无论城乡,女性育龄期前的健康保健和健康教育尤为重要,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合理避孕,并加强青少年期性教育,避免早孕和堕胎。
2.关注女性家庭压力和个人发展的不平衡
调查显示,已婚女性平均每天家务劳动时间为120分钟;0~17岁孩子的日常生活照料、辅导作业和接送主要由母亲承担;3岁以下孩子“托幼服务”需求比例为35.1%,但由于托幼机构照料的仅占2.7%,主要还是母亲负责照顾。
丁娟表示,尽管近十年来夫妻家庭地位更平等,但家庭照料负担重、公共服务支持不足、女性退休早和保障待遇低等问题依然存在。
国家监管部门要加大性别歧视的监测力度,对企业招工性别歧视要予以严惩;大力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和社会服务机构,建立普惠型的幼儿园和托儿所,减轻妇女育儿压力。
企业用工要男女平等,同工同酬,不能在岗位安排上排斥女性;在女性集中的行业要优先选拔女干部,提高管理层女性比例。在教育领域,男女平等教育要从小做起,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减少校园暴力和性侵问题。
在家庭中,营造男女平等文化,夫妻间要彼此尊重,家务劳动共同分担,男性不能做“甩手掌柜”。在社会宣传方面,应注重改善对女性的偏见,例如,对女博士等大龄女性的歧视、对女性生育选择权的非议等。
3.身心健康都需要重视
李力认为,女性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但是往往忽略了自己的健康。要给自己做好基本的医疗保障,定期做体检,做好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
重视青春期性教育,尽早接种宫颈癌疫苗,40岁后重视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当前,孕产妇死亡率的控制已经进入瓶颈期,更多的防控需要育龄妇女自己重视。
重视孕前身体检查,不要等到要备孕时才开始重视健康。尤其是准备要二胎、三胎的女性,要注意防控新生儿出生缺陷。
产后抑郁比例增加应引起高度重视,关爱更年期女性情志变化和心理问题,呵护心理健康。
4.男女平等要把法律落到实处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基于性别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
加强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保护、保护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增加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规定,完善学校和用人单位对性骚扰的预防和制止措施。
禁止使用迷信、精神控制(PUA)等非暴力手段等侵害女性,禁止因婚恋纠纷侵犯妇女人身权利。
丁娟表示,这些法律条款要落实到实处,同时也需要女性提高自我权益保护意识,遇到侵权行为,要积极依法维权。
最后,丁娟建议,实现女性自身全面发展,还要不断提升教育程度,提高职业能力,把自己的选择和社会的发展相结合,这样更利于实现自身价值;要适应社会发展,协调好家庭和事业发展,处理好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不同问题,把握自己的命运,做到知情选择,管理好自己的身心健康。“相信在多方支持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妇女的幸福感还会进一步提高!”
原创:唐英说爱
关于夫妻关系,大多数人只知道结婚了两口子就是夫妻关系,但从来没有想过夫妻关系到底包含哪些关系,特别是哪些关系是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
情感婚姻专家从事咨询服务多年来发现,许多已婚的人都不知道夫妻关系的真正含义,不知道生活中夫妻之间有哪些法定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有的自己不懂,对方也不尊重这些权利,在婚姻中明显地存在一方太强、一方太弱的状况。
今天,婚姻专家唐英说爱把夫妻关系中主要的两大关系及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给大家分析一下。
一是经济关系,关系着配偶之间生活的基本保障,主要分三个方面
婚姻中,许多夫妻为了经济问题而争吵不休,比如谁挣钱多一些,谁管钱又是否公平公正公开,消费观是否一致,对婆家人和娘家人是否一样平等。
其实我们把经济关系剖开来讲,主要分以下三个方面:
1、 夫妻在家庭财政收入方面的合法权利
家里的收入,无论是双方赚钱还是一方挣钱,都属于家里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拥有。现实中许多婚姻中,一方挣钱的不让对方知道到底有多少收入,隐瞒部分或大部分收入,就是侵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但许多人特别是女性不懂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敢责问对方,更不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担心导致双方不愉快而影响婚姻稳定。
有的家庭却恰恰相反,一方拼死拼活地在外挣钱把钱交给对方管理,对方却暗地里与其他异性交往甚至转移财产,就是严重侵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
这里还包括夫妻财产的互相知情权、支配权和继承权等等。
2、 夫妻在生活所需方面的平等权益
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亦即日常生活开支双方都有权得到保障,当一方身体不适或生活不能自理甚至出现生活困难时,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照顾和扶养,另一方不得拒绝,更不能遗弃生活不能自理的对方。
比如有一方年轻为了挣钱累坏了身体,年纪大了不能干活了,健康出现严重问题,就得动用家庭财产来治病或维持生活。
夫妻在消费方面不能一方灯红酒绿,另一方则基本的生活都没保障。
3、 夫妻在债权债务方面的平等关系
婚姻期间,一方不得隐瞒对方对外借钱,如果是为了家庭生活所需的必须经夫妻商量共同决定,也不能背着对方借钱给别人(包括婆家人或娘家人)。
如果一方隐瞒对方借钱不是为家庭开支的,其债务由个人承担,不视为家庭债务。
如果背着对方借钱或赠送给别人,另一方有权要求追回并追究责任。
二是人身关系,主要分两个方面,这是两性之间最基本的诉求
现在离婚率居高不下,没有离婚的夫妻有的也过得形同路人,白天晚上都没什么交集,更谈不上的和谐幸福的夫妻关系。
大多数人是奔着满足自己生理需要(亦称性需求)和生活需要而结婚的,希望有一个人一起生活,彼此照顾,彼此满足生理需要等,这些是人之常情。
为什么恋爱好好的,刚开始结婚也好好的,结婚没几年夫妻感情就越来越差,有的连基本的夫妻生活都过不好呢?
主要是不明白夫妻之间存在的人身关系的含义。
人身关系即结婚就意味着双方在两个方面具有法定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 夫妻之间有满足对方生理需要的责任和义务
从大量的咨询案例来看,许多夫妻的感情不合是由夫妻生活不和谐开始的。由于男女生理结构和心理因素等原因,婚姻中夫妻生活不和谐的现象比较普遍。
有的夫妻当中,男的欲望强女性不愿意配合,或女性有需求男的不愿意满足,直接导致夫妻之间亲密关系的疏远,是夫妻感情变淡的直接原因之一。
配偶有生理需要,另一方没有特殊情况,应该夫妻共同营造良好氛围,过愉快的夫妻生活以增加夫妻感情,提高婚姻生活质量。
当然互相尊重是前提,彼此愉悦是基础,夫妻生活过得好的人,幸福指数提升;夫妻生活糟糕的人,互相之间会越来越不满,甚至形成怨恨。
长时间夫妻生活不和谐的夫妻,不仅生理、心情会有影响,还容易导致一方或双方出轨。
所以,结婚的时候要考虑清楚夫妻之间的这些义务,看着对方都不顺眼的人就不要结婚了。
结婚了就不要觉得自己高高在上,优越感爆棚而嫌弃对方,彼此满足对方的生理需要是夫妻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
2、 夫妻之间有陪伴对方和照顾对方心理需要的责任和义务
现在人手一台手机,许多夫妻之间几乎没什么话可说,睡觉都是背对背玩自己的,夫妻感情怎么会越来越好呢?
有人说,过去为什么一对夫妻生那么多小孩,是因为晚上睡觉没别的事干,搂着搂着还不多生几个孩子?
这看起来像开玩笑,但也不排除有一定的道理。
现在手机上有许多APP可以让人满足心理上的某些需要,比如窥探别人的生活状况,快速获得视觉或某种心理上的喜悦等。
有的人在生活或工作上遇到委屈或困难,向对方倾诉希望得到一些安慰或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对方只顾自己开心,不理不睬或“出口伤人”,慢慢地对方觉得精神上不能再指望(有的人喜欢依靠或依赖对方)配偶,就可能会找其他人(哥们、闺密或异性)倾诉,如果形成习惯,很容易被别人带偏或发生婚外情。
夫妻才是一生中最长久的陪伴,对方心里不舒服了,作为夫妻应该第一时间安慰和化解,照顾对方的情绪,让对方觉得家庭是温馨的,爱人是温暖的,更有利于夫妻感情和婚姻稳定。
最后,婚姻专家唐英说爱想说,生活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矛盾,但婚姻来之不易,世界上这么多的人就两个人可以同床共枕,我们既要知道自己在婚姻的权益,也要懂得尊重对方,珍惜对方,共同经营好婚姻家庭,才不忘初心,不负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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