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婚姻家庭律师委托多少钱,拼出“梅姨”踪迹:下落不明女子的神秘生意,与被改变命运的家庭

时间:2022-11-22 00:57:0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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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拼出“梅姨”踪迹:下落不明女子的神秘生意,与被改变命运的家庭
  • 一纸离婚官司24岁姑娘蒙了 自己竟然“被结婚”
  • 拼出“梅姨”踪迹:下落不明女子的神秘生意,与被改变命运的家庭

    2005年,周容平等人把刚满周岁的申聪从广州增城一间出租屋里抢走后,先是联系了张维平,张维平又给“老搭档”“梅姨”打了电话——两人相熟,早在2003年两人就合谋买卖过孩子。

    “梅姨”对路线很熟悉。她带领张维平和申聪到增城的客运站坐车,经惠州博罗转车到达河源紫金车站。

    几个人在紫金车站附近的一间饭店,用13000元的价格将申聪卖了出去。这次交易中,张维平给了她1000元介绍费。

    疑似曾和“梅姨”同居的河源紫金老汉,对自称“红娘”、“做点小生意”的女友有一点不解,为什么提出结婚后,她就不见了?他也始终不清楚,女友的“生意”到底是什么。

    广州增城、河源紫金、惠州惠东、韶关新丰,“梅姨”辗转的路径构成了她的生意“版图”。“梅姨”是谁,“梅姨”在哪?如今,“梅姨”和经她手转卖的至少七个孩子依然下落不明。

    夺子:

    婴儿出租屋被抢走,经“梅姨”转手卖出

    2005年1月4日之前,申军良从没有想象过孩子会被住在对面的邻居抢走。

    2004年,申军良从河南老家来到广州增城一家塑料玩具厂工作,逐渐成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2003年腊月初七,孩子申聪的出生令他和妻子对未来一家人的生活充满了希望和期盼。

    申聪。受访者供图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在增城出租屋的斜对门,搬进了一对夫妇。申军良夫妇还不知道,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噩梦的开始。

    那时的申聪被爸爸妈妈喂养得白白胖胖,惹人疼爱,斜对门的夫妇表现出对申聪格外的喜爱。

    有一天,牙牙学语的申聪被放在房间门口的学步车里,申军良的妻子去了洗手间两三分钟,出来后却没看到孩子。

    “平时我妻子看孩子看得很紧的,一下就急了。”申军良的妻子楼上楼下来来回回地找,可都不见申聪的身影,于是她又大喊着申聪的名字回到三楼,这才从斜对门屋里听到还不会说话的申聪,咿咿啊啊地回应着妈妈的呼喊。

    只见申聪鞋被脱了,已经被抱进了斜对门家的被窝里。

    “你们在干什么?”申军良妻子不解,那家女人只是回答,“在给他吃饼干。”申军良和妻子都没有想到,斜对门住的邻居周容平、陈寿碧竟是人贩子,这时就已在预谋抢走他们的孩子。

    抢孩子前,周容平、陈寿碧事先从申军良一家的斜对门退租。

    2005年1月4日,人贩子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准备好跑路的摩托车,来到申家楼下。

    正在厨房的申聪妈妈被冲进屋内的杨朝平、刘正洪两人捆绑控制,陈寿碧负责楼下把风接应,几人强行抱走申聪后,周容平、陈寿碧夫妻俩将孩子藏匿他处,并交给人贩子张维平贩卖。

    2016年3月,5名涉申聪被拐案的犯罪嫌疑人陆续落网。同年10月19日,5名嫌疑人涉嫌拐卖儿童罪一案在广州增城区法院开庭。

    “梅姨”的称呼出现在2017年初。当时警方抓获了张维平团伙,据张维平供述其曾在2003年至2005年间拐卖了9个儿童,均通过一名被称为“梅姨”的女子介绍和联系转卖,并支付对方介绍费。

    申军良提供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张维平供述,周容平抱着孩子申聪找到他后,他曾给“梅姨”打过电话。“梅姨”带领张维平和孩子走到车站坐车,经惠州博罗转车到达河源紫金车站。几人在车站附近的一间饭店,用13000元的价格卖出了申聪。这次交易中,张维平给了“梅姨”1000元的介绍费。

    2017年,广州增城警方发布的一则关于“梅姨”悬赏通报中称,“梅姨”真实姓名不详,2017年时约65岁,身高1.5米,讲粤语,会讲客家话,曾长期在广州增城和韶关新丰地区活动,通报中还附有一张“梅姨”的黑白画像。

    申军良寻访。

    从此,寻找“梅姨”在广东多地的踪迹,成为了申军良心目中寻找申聪下落的为数不多的线索。

    寻访:

    增城有人称曾见其出来买菜,不讲粤语

    广州增城客运站附近的一条下坡路,是张维平口中曾经和“梅姨”见过面的地方。

    这里距离申聪被抢走的出租屋约有二三十公里,是增城通往东莞、广州、惠州、江门等地的集散地之一。据张维平在公开庭审中的供述,拐走孩子后,曾在客运站附近一条下坡路处与“梅姨”见面,“梅姨”还曾在客运站不远处一个叫“何屋”的地方居住。

    今年11月初,增城区何屋街一名女子指着“梅姨”的最新一幅素描画像称,画像中的这个人就住在附近的“鸡公山”。

    “鸡公山”上村民依山而居,村民的自建房大多陈旧,多被出租。在鸡公山下的华峰街市里,卖菜的摊位一家挨一家,是村里人流量相对较大的地方。一名在菜市场卖菜近二十年的老板告诉南都记者,大多数摊位老板都已经在这里做了多年生意,但是一路打听“梅姨”的消息,鲜有人表示见过。

    申军良询问村民。

    问了一二十人,终于有一名卖菜的男子称,他曾在几年前见过与“梅姨”第二张黑白画像十分相似的人:“她常来买菜,但不讲粤语,而是讲普通话。”

    这里的居民口音混杂着粤语和客家话。从鸡公山东路一直走到西路,南都记者发现,声称见过“梅姨”的人主要集中在东路。

    住在鸡公山东路、今年70多岁的赖姨自称,曾在一年前见过画像上的“梅姨”。据介绍,赖姨约1.5米高,她用手比划了一下“梅姨”的身高,“跟我差不多,我在菜市场见到她买菜回家。”

    至于“梅姨”是否有家庭、身边是否有小孩,赖姨称并不清楚。一对当地的老夫妇感慨,人贩子害了人家,“真系阴功(粤语,意为“作孽”)”。“寻子是好事,能帮的我们一定会帮。”他们说。

    走下鸡公山,在附近何屋合作社的巷道里,尚能看见墙上贴有“梅姨”画像的寻人启事。

    “至少能印证,张维平交代的‘梅姨’出没的地方属实。”申军良说,他还曾得到过当地村民非常果断的回答,说见过“梅姨”。“我感觉到范围是对的,走的方向是对的,感觉离她越来越近了。”

    交集:

    同居男子从未见过其身份证,是“红娘”做点小生意

    距离广州增城开车需要两三个小时的河源紫金,是“梅姨”曾经交易过孩子的地方。

    当年张维平供述,周容平抱着申聪找到他后,他曾给“老搭档”“梅姨”打过电话。

    熟悉线路的“梅姨”带领张维平和申聪到增城的客运站坐车,一路先往东经惠州博罗,再转车往北到达河源紫金车站。

    几个人便在紫金车站附近的一间饭店,用13000元的价格将申聪卖给了一对夫妇。这次交易中,张维平还给了“中间人”“梅姨”1000元的介绍费。

    “这里就是当年张维平、‘梅姨’与一对买家夫妇交易申聪的地方。”11月29日,申军良停在紫金县城一家5层的街边商铺前说。

    十多年前人贩子们交易申聪的“干一杯”饭店已经不在,全无当年的痕迹,附近的商铺也换了一茬又一茬。

    当年“干一杯”饭店的所在地。

    南都记者来到当年“干一杯”饭店的原址,一楼已经变成一家早餐店。附近的几家老店里,仍有老板还能大致回想起多年前的“干一杯”饭店——“干一杯”曾是一家做客家菜的饭店。这或与警方此前关于“梅姨”的通告中称其“会讲客家话”有所关联。

    在紫金县城40公里外,水墩镇黄砂村曾是“梅姨”身影有过短暂停留的地方——一名疑似认识“梅姨”的彭姓男子在这里生活多年,两人还曾在此同居。

    彭老汉曾交往过一个名为“潘冬梅”(音)的女友,疑似就是“梅姨”。他说,2017年警方通告中的画像,比他所认识的疑似“梅姨”的女友“潘冬梅”本人要瘦。

    今年3月,彭老汉与女儿向山东退休民警、曾绘制章莹颖案嫌疑人画像的林宇辉描述了所熟悉的“梅姨”。据此,林宇辉描绘出了第二幅“梅姨”的模拟素描画像。

    彭老汉与女儿都表示,第二版与“梅姨”本人有八九成相似度。

    虽与“梅姨”有过两年的相处,但令彭老汉感到奇怪的是,她往往住个两三天就会离开一段时间。

    他曾向“梅姨”提出结婚,随后“梅姨”就不见踪影。除此之外,同居期间彭老汉也始终没有见过“潘冬梅”(音)的身份证。她曾告诉老汉,自己是“红娘”,做点小生意。

    黄砂村。

    从黄砂村向外走3公里就是水墩镇。有附近居民称,受“梅姨”画像风波影响,彭老汉曾有三五天都不曾到镇上露面。

    11月,公安部通报称第二张画像并非官方公布。广东警方表示,经组织辨认,这名自称认识“梅姨”的老汉与张维平均称不认识,且无法证明潘冬梅(音)与“梅姨”为同一人。

    流窜:

    同伙称其曾到惠东卖孩子,仍下落不明

    一提到结婚就不见踪影,同居两年的男友从未见过身份证。“梅姨”的行踪成谜。然而,南都记者梳理发现,除广州增城、韶关新丰、河源紫金三地是警方及当地居民了解到有“梅姨”的活动痕迹外,根据申军良提供的判决书,张维平还透露了一个或与“梅姨”有关联的地方——惠州惠东。

    据张维平供述,2003年,其因前科出狱之后在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拐走了一户人家的儿子之后,在增城与“梅姨”汇合共同前往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将被拐孩子卖给了别人。

    广东各地流窜、经手拐卖多名儿童,这让“梅姨”是“红娘”的说法在申军良心目中更有可信度:“这种职业需要依托丰富的社会关系,比如她很清楚别人家庭的情况,是否有孩子,是否有未嫁的姑娘。这样的话,应该有很多人会认得她。”

    出自林宇辉之手的“梅姨”的第二张黑白画像广泛传播之后,广东深圳、清远、湛江、梅州、佛山,湖南郴州,浙江兰溪,河北保定均有市民报警称见到了“梅姨”,但最终都被警方排除嫌疑。

    11月13日,广州警方通报,“张维平拐卖儿童系列案”有了新进展,两名被拐儿童被找回,并组织了家属认亲。

    11月19日,广东警方表示,2017年以来,警方曾对照此特征对叫“梅姨”(含同音字)的人进行大量数据分析、排查走访,相关线索一一接触、一一核实,但至今未取得突破。同时,广东警方郑重表示,将继续积极寻找其余7名儿童下落,严厉打击拐卖犯罪。

    近日,涉申聪被拐案代理律师、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告诉南都记者,该案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过程中,他们将择期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申请。

    然而,“梅姨”和经她手被拐卖的7个孩子仍然下落不明。申军良说,他不会放弃寻找申聪。

    11月的广东尚暖。入夜,申军良借着灯光还想再多贴一张寻人启事。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苏海伦 见习记者 敖银雪(除署名外)

    一纸离婚官司24岁姑娘蒙了 自己竟然“被结婚”

    24岁的广西姑娘梁钰娟是从一张河南来的法院传票上得知自己“婚史”的。

    传票显示,这个从没去过河南的姑娘,两年前在河南省安阳市登记结婚了。法院要求她2019年1月21日出庭,案由是“离婚纠纷”。她哭笑不得,从没结过婚的自己,怎么会被一个陌生男子起诉离婚呢?

    2018年10月31日,在南宁市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工作的梁钰娟接到邮政快递员打来的电话,对方告知她有一封快递寄到了她广西北海市合浦县的老家要她签收。

    “寄的什么东西?”

    “是法院的传票。”

    传票是河南省安阳市那边的法院寄来的。梁钰娟更觉得奇怪了,她从没去过河南。

    第二天,梁钰娟的父母带着户口本替她去邮局签收了快递,将传票的内容拍下来发给她。她的第一反应是自己遇到骗子了,“现在诈骗的手段都变得这么新鲜了!”

    系统显示,她于2016年6月30日跟河南安阳市龙安区马头涧镇马头涧村的男子靳某登记结婚了,但同一天,正好是她回母校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领取毕业证的日子。

    但是,看到传票上的法院红章,以及起诉状上清楚写着的个人身份信息,她又隐约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

    查询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的电话,她拨了过去,向法院强调自己从没去过河南,也没见过那位要求离婚的原告。

    “被起诉离婚的那个人不是你吗?”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很惊讶。

    打完电话,她终于确信,自己是真的惹上官司了。

    图片来源:杭州网

    之后,梁钰娟又去老家的民政局查询,民政内部系统输入她的身份证号后显示,她于2016年6月30日跟河南安阳市龙安区马头涧镇马头涧村的男子靳某登记结婚了。

    但2016年6月30日那天,正好是梁钰娟回母校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领取毕业证的日子,同一天里她怎么会在千里之外跟一个陌生人登记结婚呢?

    1月15日,广西演艺职业学院辅导员韦欢婷对记者回忆,梁钰娟确实是在2016年6月30日那天回学校领的毕业证,那天她俩还合了影。“我是她的辅导员。她毕业时的离校手续都是来我这里办理的,我能证明”。

    男方说,他是在2016年6月26日经人介绍跟一个自称“梁钰娟”的女子认识的,并于当年6月30日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还给了女方7万元彩礼金。谁知2016年7月20日,女方不告而别,手机也关机,至今都找不到人。

    按照起诉状上留下的“丈夫”靳某的手机号,梁钰娟拨打了过去,接电话的是靳某的父亲,对方的口音她很难听懂。她不得不又通过法院联系上了靳某,一个30多岁的农村年轻人。

    靳某说,他是在2016年6月26日经人介绍跟一个自称“梁钰娟”的女子认识的,并于当年6月30日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还给了女方7万元彩礼金。谁知2016年7月20日,女方不告而别,手机也关机,至今都找不到人。他便将“梁钰娟”告上法庭,要求判令离婚,并归还7万元彩礼。

    “那个女的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不是长得不一样?”

    靳某说,虽然自己见到的女子跟身份证上照片看起来不一样,但是,人们领身份证时是十几岁,过了那么多年,人会有变化的。

    电话中,靳某谈起的另一个情况更加让梁钰娟感到震惊。他说,他当时去登记结婚时,女方不仅拿着身份证,还带着户口本原件。为了证明所言非虚,他不仅说出了梁钰娟父亲的名字,还列举了她家的其他户籍信息。

    “她连我户口本都能拿到,我觉得这是更可怕的事情!”梁钰娟说。

    她猜来猜去,觉得问题可能出在她两年前遗失的身份证上。

    2016年2月15日晚上,梁钰娟在南宁市南湖边游玩时,她的手提包被盗,一起丢失的还有包内存放的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等。当晚10时许,梁钰娟到附近的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报案。她向记者出示了自己当晚的报警回执。

    按照补办身份证流程,2016年2月17日,她在报纸上对遗失情况进行了登报声明,之后申领了新的证件。

    婚姻登记处解释,自身只是办证机关,不是鉴定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要拿身份证跟本人核实,他们看着挺像的,而且有本人的签字、指纹,手续是完全合乎办证流程的,不可能不给人家办理。

    沟通中,靳某及其家人始终认为,欺骗他们的女子即使不是梁钰娟本人,梁钰娟也难脱干系,要不女方怎么拿得出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梁钰娟将派出所出具的《报警回执》《报案证明》、登报声明身份证遗失的专用票据、《毕业证书》复印件、学校开具的证明及情况说明寄给了法院,以证明这起离婚纠纷的适格被告并不是她,而是另有其人。

    相形之下,民政系统的结婚记录更让她头疼。“还好现在知道了这个情况,不然以后去结婚登记时,男方发现你已经结过婚了,那不就尴尬了?”梁钰娟说,她希望民政部门撤销这起被冒名顶替的婚姻,“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话,我一个刚毕业的姑娘,嫁人就是二婚了,以后婆家会怎么看我?”

    梁钰娟多次致电安阳市龙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沟通,却并没有得到她期待的结果。

    她向记者出示了其中一次的通话录音。

    “你们不能撤销吗?”

    “这是合法的,怎么撤销啊?”

    “拿着我的身份证(来办结婚登记)的不是我本人,你们给登记了,怎么是合法的呢?”

    “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都全,当然给办了。”

    “但是不是我本人去的啊!”

    “不是本人去的,你该报警,该去法院起诉,民政部门只有受胁迫的婚姻能撤销,其他都不能撤销。”

    ……

    法院给她邮寄的“结婚证”复印件,上面的新娘子明明是一张陌生的面孔。

    她问婚姻登记处:“为什么不核实身份证跟本人呢?那个结婚证复印件寄过来我看了,跟本人差别很大。”

    “我们婚姻部门对她的面貌无法鉴别。”

    1月15日,记者致电南阳市龙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婚姻登记处只是个办证机关,不是鉴定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要拿身份证跟本人核实,他们看着挺像的,而且有本人的签字、指纹,手续是完全合乎办证流程的,不可能不给人家办理。

    “如果她说不是她本人,让她自己来鉴定就行了,经过法律机关给鉴定一下,如果法律部门要求我们民政部门撤销这个婚姻,我们该撤销就撤销,工作失误都是难免的,对不对?”该工作人员认为,即便是工作失误,那也要由法律部门来认定,口说无凭,现在也不能单方面相信女方。

    “如果谁捡了她的身份证,还费尽脑汁再去弄个假户口本,来用她的假户口本领个结婚证,我感觉这有点不可思议。”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之前他们也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另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只配备了读卡器能阅读身份证上的信息,“我们这边查不到她的身份证户口本是假的,如果能查到那当时就鉴定了,还用等到现在吗?”

    为了这件事,梁钰娟多次跟单位请假,自掏路费跑了多个部门也没法解决,让她感到很无奈。“如果当时我身份证丢失后,没有去挂失,我愿意承担我的过错,但我该做的都做了,为什么结果还是这样呢?”

    梁钰娟并非没有想过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律师告诉她,可以起诉民政局,解除这段被冒名顶替的婚姻,但广西、河南两地隔得很远,可能要几万元律师费。

    “我刚毕业工作不久,去哪里找几万元呢?”梁钰娟觉得,这件事明明是民政部门在办证时人证核对不认真,存在过错,为什么最后却要让受害者担责?

    对于远在安阳的靳某,梁钰娟表示也能理解对方的心情,好不容易攒下几万元一下子被骗了,搁谁身上也不好受。但对方现在把她当作骗子,她一个年轻女生也不敢去河南处理这事,怕对方把气撒到她身上。

    靳某对记者表示,那名自称“梁钰娟”的女子在结婚20天消失后,2016年9月,他们家人也去当地的派出所报过案,但民警认为双方已领取结婚证,建议他们按婚姻纠纷处理。他找到婚姻登记处,对方告诉他只能起诉离婚。2018年9月,他又要结婚了,而之前的婚姻登记没法解除,在没有别的办法的情况下,他才去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让梁钰娟担心的是,就算这起离婚案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那个拿着她丢失的身份证的女人,会不会又去别的地方故技重施,再以她的身份骗人,给她带来从天而降的麻烦?

    梁钰娟去当初报案的南湖派出所咨询过,户籍民警告诉她,丢失的身份证即使挂失补办了,但由于目前身份证没有任何注销措施,原证还是可以继续使用。她当时丢失身份证后,有派出所报案的回执,而且有登报声明,出现有人冒用身份证的情况,这些都可以作为免责证据。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而有上述行为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梁钰娟想根据法律规定,对有人冒用她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向警方报案,但南湖派出所的民警表示,事发地在河南,他们没有管辖权,建议她去河南那边报案。

    “如果那个人拿着我的身份证四处去作案,我也得全国各地去报案?”梁钰娟问。

    “按照属地原则,你要么就是去被侵害的当地去报案,要么就是去你的户籍所在地的报案。”对方告诉她。

    1月14日,梁钰娟回到她户籍所在地的合浦县石湾派出所报案,民警同样以管辖权为由,让她去案发地报案。

    “我的户口本一直放在老家,不是只有户主才能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她是怎么办得我家的户口本,还知道我爸名字的?”梁钰娟感到疑惑。

    “盗用户口本的情况很多的,肯定不是在我们这里办的。” 合浦县石湾派出所表示。

    年底正是工作最忙的时候,为了这件事,梁钰娟多次跟单位请假,自掏路费跑了多个部门也没法解决,让她感到很无奈。“如果当时我身份证丢失后没有去挂失,我愿意承担我的过错,但我该做的都做了,为什么结果还是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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