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一、交通事故如何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1、交通事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调解的申请;
(2)确定调解的参与人员;
(3)确定调解开始的时间;
(4)按调解的程序进行调解。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患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第一时间复印封存病历,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2、首先请专业人士仔细研究病历,分析医方是否存在过错,存在哪些过错,这些过错和患者所有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3、如医院存在过错,且与患方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那么请专业人士评估该过错对损害后果的参与度;
4、根据参与度,请专业人士估算赔偿数额,以免遗漏赔偿项目或少算、误算赔偿数额;
5、掌握医院的所有过错和大概的赔偿数额后,和医院进行谈判;
6、如果医方不愿意谈判或双方分歧太大,则以现有证据和封存病历为证据,起诉至人民法院。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
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一致,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调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但是申请调解的前提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