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公共停车场(车辆在小区停车场被刮蹭可以报警吗)

时间:2023-04-10 18:11:17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公共停车场(车辆在小区停车场被刮蹭可以报警吗)

记者 曹梦晴

去年8月份,张女士给女儿小娟(化名)买了辆新车,给女儿代步用。新车用了不到一年时间,今年6月份时,小娟发现自己的爱车副驾驶位车门上多了几道凹下去的碰撞痕迹,小娟没有太在意。可没过多久,车门上的碰撞痕迹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深。这几道碰撞痕迹在白色的新车身上显得尤为显眼,小娟为此留了心。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她发现,车子在自己住的地方停着时不会出现新的碰撞痕迹,而一停在母亲张女士家的小区地下停车场,则会经常出现新的碰撞痕迹,很像有人恶意为之。于是,张女士和女儿小娟将此事反映给了小区物业并报了警。

车门屡屡被碰撞

出警后,辖区110民警当即和小区物业调取监控进行查看发现,小娟在该小区的停车位是172号固定车位,左侧是根立柱,右侧是是170号固定停车位。根据物业提供的监控视频民警判断,小娟副驾驶车门上的碰撞痕迹,很可能是旁边170号车位上的车开门碰撞造成。“110出警后经过调查表示这个问题不属于他们管辖范围,由于报警时旁边的车辆不在现场,为了搞清究竟是不是旁边车辆碰撞造成小娟车门上的碰撞痕迹,民警建议我们向交警队报案,并对两辆车做个鉴定。”随后,110民警帮助张女士和小娟向辖区交警队报了案。

次日,张女士和小娟开着车来到辖区交警七大队。看完物业提供的监控视频后,交警通知了170号车位的车主开车前来,让两辆车做个比对。“开始170号车主表示自己没时间来交警队,在交警告知该车主可以前去拖车后,这位车主才同意来交警队。”张女士说,170号车位的车主来到交警队后,当即表示小娟的车不是她碰的。随后,交警要求两辆车模拟小区停车位,还原当时的停车情况。最终,在170号车主车辆驾驶位的车门上,交警找到了和170号车位的车辆位于小娟驾驶位车门同位置的车漆。通过辨认,小娟的车子上的痕迹无疑是和170号车位上的车在开门时相互碰撞所致。

究竟是谁碰了谁?交警通过对物业的监控视频比对后,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李某驾驶XX号小型轿车自某小区地下车库下车打开车门时,所驾车辆左侧前门与其左侧停车位内停放、王某(小娟)停放的XX号小型轿车右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及第77条之规定,此起事故事发地不属于道路且双方车辆没有‘通行’行为及‘违法’行为,不属于交通事故。”小娟说,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对方终于承认了是自己在开车门时,碰撞到了在旁边车位内停着的车。

“交警通过比对发现,我的车门被碰撞过至少有五六次,所以才会在同一位置形成了很多碰撞痕迹,严重的地方已经掉漆内陷。”小娟说,但是发生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的碰撞,并不属于交通事故,所以不归交警部门管辖。

肇事方不赔偿就投诉无门吗?

在小娟与170号车位的车主协商过程中,对方表示不愿意对小娟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而在这件事发生之后,原本停在170车位上的那辆小轿车被一辆大型面包车取代。在小娟提供的照片中淮河晨刊记者看见,该面包车停放时压住左侧的停车线,并且车头出线停放,两车之间的距离窄到连一个人也容纳不下。由于小娟车位左侧是立柱,面包车的停放,让小娟的车子无法再出入自家车位。而这辆面包车,则一停停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对方说自己在地下车库有着不止一个车位,也有不止一辆车,这辆车只是自己拿来练手的。”

巧的是,小娟偶然间在地库中看见了原本停在170号车位上的轿车。“小区地库的车位上,购买的业主只能登记两个车牌号,对方有2个车位,最多可以登记4个车牌号,也就是说,面包车的行为,是经过业主同意所为。”小娟认为,对方的这种挡路行为,存在恶意报复嫌疑,故意将自己经常使用的车辆停在另外一个车位上,而170号车位,则专门用来“挡路”。

对方为何屡次碰撞小娟的车辆?在小娟和物业的沟通中了解到,事情的起因可能是某天小娟在停车时,距离170车位上的车辆过近,给对方带来了不便。“但这不能成为你碰我车的理由,原来双方可以和气沟通解决的事情,不明白为什么要以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方式来解决,如今我的车被别人撞了,这个单难道该由我自己来买?”最终,不愿将事闹大的小娟在无奈之中和楼上邻居调换了车位,170号车位上的面包车才得以挪走。如今,小娟车门上的碰撞痕迹还在,而这起不属于交通事故的碰撞,肇事方也不愿赔偿,以至于小娟投诉无门。

律师表示:此类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交警部门负责处理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这里的“道路”在法律上有明确的界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只有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公共场所,才是交警队管辖的“道路”(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而小娟所在的小区是纯封闭式的小区,地下停车场只对本小区的业主开放,不允许社会其它车辆通行,所以,在这里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是交警部门管辖范围;如果两人协商不成,可以自行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起诉。

目前公共停车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纯封闭的内部停车场,只允许本小区的业主或者本单位的员工进入,在这种停车场中发生的事故,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均可以自行收集证据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另一种是公共的停车场,社会车辆可以自由出入,比如:商场、超市、医院,在这些地方发生的事故由所属交警队管辖。特别要注意的是,在非封闭的小区停车场内发生的单方事故,例如,倒车或者把油门当刹车踩将别人的车撞坏,即使是仅有财产损失,也不可以自行驶离现场,因为此时可能涉嫌交通肇事逃逸。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