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0:25:08来源:法律常识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今年2月12日晚10时左右,家住河北的赵正(化名)发现,自己的母亲在家中晕倒,意识不清,他连忙拨打120急救电话。13日凌晨0时左右,救护车将他和母亲拉至80余公里外的保定市第一医院急诊科。急诊科医生接诊后,认为需要做开颅手术,要求转院至北京某医院。“我尝试联系120,对方说,他们的救护车没办法往保定市外转运病人。”此时,急诊医生表示,自己可以帮忙找车。没多久,急诊医生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称已经帮他讲好价钱了,救护车费用3200元,车上带一名大夫。结果,上车后车上人员便索取900元的“器材使用费”。(据3月3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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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有关部门认定,这是一辆没有在卫健委备案的“黑救护车”。在赵正报警后,救护车司机先后两次退款2000元、1700元,警方对涉事的车上人员李某和郑某也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理。
现在的疑问是,为什么有关部门没有对给“黑救护车”联系的医生作出处理?
“黑救护车”的行为极其恶劣。当事人对这900元的器材使用费有争议,他们就故意低速行驶,最后患者家属答应付500元,他们这才正常行驶。这不是拿病人的生命危险开玩笑吗?这不是涉嫌讹诈吗?
可以推测,这就是一个迫使患者家属屈从的套路,这大概也不会是“黑救护车”第一次上路。当地有关部门,应该借这起事件,梳理相关财务流水记录,看涉事人员有没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才是。
同时,给出“黑救护车”联系方式的医生,有没有收取好处费?推荐黑救护车有多少次?他们之间有没有利益勾连?这些事实也不难查清。当地对此事“就事论事”,没有翻旧账,对医生也没有展开调查,挺遗憾的。
人们怕“黑救护车”,更怕医生推荐“黑救护车”。在以前的一些案例中,就有“黑救护车”人员到医院散发小卡片的行为,然后等病人上车后再来讹诈的事情发生。现在,如果正规医院的医生主动推荐“黑救护车”,这不是不讲医德吗?
回过头来说,正规救护车不能跨市转运病人的规定也很奇怪,那病人要跨市转运怎么办?这就需要从源头上来治理,不给“黑救护车”和不良医生可乘之机。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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