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2:27:39来源:法律常识
小芳驾车出行时发生了交通事故,车辆损坏需要维修,人也受了伤。事故经交警鉴定为对方全责。
事故后小芳数次到医院就诊,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额外支出损失;而且因车辆一直在维修,长时间无法使用,还产生了额外的交通费等支出。
小芳就相关支出向对方主张赔偿,然而对方除了保险公司赔付的,其余一概不同意赔偿。金额虽然不算大,但对方的态度让小芳很是生气,有没有低成本又省力的方式让对方支付赔偿呢?
如果我们搜索交通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能够查询到以下方式:
其中前2种方式一般是免费的,如果双方有较强的调解意向,可以考虑通过这两种方式解决。但如果对方没有调解意向,使用前2种方式更多时候是在浪费时间。
以小芳的情况来说,纠纷要解决大概率还是要通过第3种方式:民事诉讼。
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缺点还是很明显的。
一来诉讼并不是免费的,涉及到诉讼费,财产保全的话有保全费用,聘请律师还要支付律师费。
二来起诉流程也比较繁琐,耗时可能比较长。从立案审查、受理、排期开庭、开庭审理、最终宣判等,如是简易程序,大多需要历时三至六个月,如是普通程序大多需要一年时间。
如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还需经历二审程序,最终被告如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则原告还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既然诉讼方式有着如此明显的缺点,为什么还要选择这种方式呢?这很大程度上是以小芳的情况来说,前两种方式很可能是无效的。而且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双方有调解意向,法官同样会不遗余力地促成调解。
在提交起诉申请后,会有一个诉前调解阶段,如果双方有调解意向,同样可以在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而且形成的调解书是有强制执行力的,这一点是诉讼之外的其他方式所不具有的。而且如果争议金额低于5万元同样是免收案件受理费的。
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工具,而不一定是最终的结果。通过起诉给予对方更大的压力,更容易达成调解。诉讼产生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均可能由对方承担,在争议金额不大时,反而有利于促成和解。
比如小芳主张对方赔偿自己的误工费、交通费等3000元,如果提起诉讼对方不但要赔偿这3000元,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好几千元也要对方承担。综合博弈考虑下来,对方可能更倾向于达成和解。
诉讼流程比较复杂,开庭也费时费力,好像委托律师是有必要的。但是对于争议金额不大的纠纷来说,最少3000元的律师费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3000元就能请到的律师,估计很多人可能还不信任呢!
如果争议金额比较大,律师费一般是争议金额的3%-8%左右,一般不低于3000元。
在律师费能否由对方承担的问题上,各地的司法实践有所不同。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高院下发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条,当事人请求赔偿为处理事故产生的律师费,若实际发生且合理,可以支持。
而在广东则多不支持律师费由对方承担,认为没有法律依据。
即使是支持律师费由对方承担,但如果实际律师费过高,也可能酌情调低。
对于争议金额较低又没有协商调解意向的交通事故纠纷,诉讼可能是一条不太好走但又不得不选的方式。
不过好在小芳有一位比较熟悉的律师朋友。对于这种案子,律师收费本就高也高不上去,律师索性只收了2000元,案子顺手就做了,还顺便送了个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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