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1:00:41来源:法律常识
东南网8月20日讯(本网记者 刘玮 通讯员 夏娇轩)近日,厦门市交警部门公布了2019年1-7月“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期间共有8人被厦门市交警部门依法吊销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了解,这8人中均是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其中因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有2人,肇事逃逸的有6人;其中年龄最大的58周岁,年龄最小的27周岁。
造成“终生禁驾”的主要原因是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和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两种。
厦门交警提醒,酒驾、交通肇事逃逸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并具有酒驾或者逃逸情节的,在事故认定时通常要负较大的责任,从而要承担更多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这种情形下,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一般是不予理赔的,造成的损失要当事人自己承担。
另外,对酒驾、逃逸行为的行政处罚也很重,构成交通肇事罪,要吊销驾驶证并终生禁驾;即使没有构成犯罪,酒后驾驶要罚款1000元,扣证6个月,记12分,肇事逃逸要罚款5000-10000元,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要马上报警、及时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厦门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要直到给自己留下终生禁驾的末路,才后悔莫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