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1:38:43来源:法律常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盈江警方历时26小时成功破获 “7.02”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
2016年7月2日22时32分许,盈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匿名群众电话报案称:“在卡场草坝寨,一辆摩托车(号码不详)撞倒一名行人后逃逸,行人重伤已送至卡场卫生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请你们赶快来处理一下现场”。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向中队及大队领导汇报,并先期赶往距县城50多公里的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大队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迅速启动《肇事逃逸查缉预案》,并成立了 “2016.07.02肇事逃逸案”专案组,负责案件的现场勘查及侦破工作。
由于事故发生在夜间,事故地点又位于县乡道路上,路上车辆、行人稀少,无路灯照明和监控设施,寻访事发时目击证人存在一定难度。而且,事发当晚下过大雨,已将相关痕迹冲刷干净,现场仅遗留有零星血迹及疑似肇事车辆的后视镜和脚踏胶套,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增加了困难。另外由于事故地点离边境不远,事发现场交通便利,沿途村寨及通往边境的小道较多,嫌疑人极有可能短时间内越过边境线,逃往境外。鉴于上述情况。主持大队工作的同志迅速作出五点指示。
功夫不负有心人,已经一夜没有合眼的民警排查到当地草坝寨子一个修理厂时,发现一辆疑似肇事摩托车辆正在修理。经店主介绍,该摩托车是在民警到达的几分钟前拿来修理的,当时车主岳某也在店里。经比对,事故现场遗留的摩托车后视镜与查获的无号牌SUNFEN牌SF150-3C型普通二轮摩托车左扶手后视镜位置,受损裂痕连接吻合,且该摩托车右侧脚踏无胶套,现场遗留的胶套与左侧脚踏胶套比对后一致。
获悉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岳某家,并于3日凌晨12点左右将在家的岳某南抓获,面对民警岳某南对其当晚驾驶摩托车将人撞倒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历时近26小时,一起社会影响极坏,反响极为恶劣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成功告破,该案的顺利侦破彰显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赢得了全县人民的广泛赞誉,再次树立了盈江交警的良好形象,等待岳某南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