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因交通肇事(爷爷撞人逃逸影响政审吗)

时间:2023-04-11 11:53:25来源:法律常识

2005年因交通肇事(爷爷撞人逃逸影响政审吗)

红网时刻常德2月16日讯(通讯员 杨志超 聂神佑)“你好,是交警吗?我要帮我爷爷自首。”2月15日12时14分,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个特殊电话,家住该县聂家桥乡的徐某信的孙子主动告知交警,2月14日汉德大道撞人逃逸的是他爷爷。

14日11时37分许,汉德大道沧港镇凰山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摩托车被撞倒在地,车主受伤,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后,汉寿交警事故处理中队立即赶到现场。此时,伤者陈某强已经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现场只有一辆摩托车和一滩血迹。据目击者所述,案发时有一辆绿色的三轮车逆行往常德方向去了。

路口监控将车祸过程记录了下来,现场取证完毕后,办案人员立即对逃逸车辆展开了排查。监控显示,当时一辆号牌为常德61**70的绿色三轮电动车沿汉德大道从汉寿向常德方向逆向行驶,与相对方向驾驶摩托车的陈某强相撞,陈某强连人带车倒地,三轮车没有停留,径自离开。锁定肇事车辆后,办案人员继续跟踪其行车轨迹,发现该车转向了毛家滩乡,随即又驶入了聂家桥乡。

15日上午,办案人员带着肇事车辆的监控截取照片前往聂家桥乡各村,请各村干部将照片转发至村社群,协助查找肇事者。不久后,家住先锋村的徐某信的孙子在群里看到了照片,发现照片上的人正是他的爷爷,询问情况后的他主动向交警报了案。12时40分,办案人员在他的带领下来到了肇事者徐某信家中,并在家中找到了肇事三轮车。

据徐某信所述,案发当天,他为行驶“方便”选择了逆行,撞人后因为害怕而选择了直接驾车离开现场。事后,伤者陈某强因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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