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3:50:15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吸烟的危害。一些烟草企业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开发出一批细支香烟,一经推出深得广大烟民的喜爱。南京某烟草企业就是其中的佼佼者,淡蓝色的烟盒、龙形图案,加之口感醇厚、价格亲民,在市场上供不应求,非常紧俏。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就动起歪脑筋,干起了倒卖假烟的违法勾当。近日,莲池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依法对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案件详情: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韩某某从广西等地购进大批假冒炫赫门香烟,并在天津租住别墅作为中转,由犯罪嫌疑人王某联系,将假冒香烟销往河北、黑龙江、吉林等地。2020年5月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王某二人在保定市某高速路口与犯罪嫌疑人何某交易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现场查扣假冒南京炫赫门香烟730条,价值10余万元。购买假烟进行销售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马某、田某某、白某某被莲池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莲池区检察院与保定市烟草专卖局、保定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密切配合,一举查获了一批倒卖假冒南京炫赫门香烟的系列案件,先后批准逮捕了8名涉案嫌疑人。下一步,该院将会同侦查机关,继续加大对上线、下线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信息识别、侦查取证工作,加快案件办理。
图为查扣假冒香烟现场
检察官提醒:
我们国家对烟草实行了严格的专卖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烟草批发零售业务。对于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制品的行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