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8:17:33来源:法律常识
人民网-安徽频道
男子刘某酒后驾车撞人并逃离现场,惴惴不安的他又偷偷回到现场打探情况,当得知伤者已经死亡,又听到交警对事故有了明确判断,自知无法逃脱后,刘某当即选择向警方自首。
4月13日20时许,合肥市肥西县高店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名行人身亡,肇事车辆逃逸。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并启动交通肇事逃逸应急预案。
民警一面勘察现场寻找遗留物,一面走访现场目击证人,并调取周边视频监控。结合多方情况,民警初步确定肇事逃逸车辆是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并掌握了该车的车牌号。
正当调查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之时,现场民警接到指挥中心电话,一名男子拨打110,自称肇事者,想向警方投案自首。
民警随即与该名男子刘某取得联系,当晚,刘某在妻子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刘某交代,当晚其参加朋友聚会并饮酒,酒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不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为喝酒怕被交警发现,所以他逃离了现场。
离开现场后,刘某心中非常不安,将车辆隐匿后又步行返回现场查看情况,在偷偷听完交警的分析后,刘某心中十分害怕,决定向警方投案自首。
目前,交警部门已对刘某进行抽血送检,并以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对其展开进一步侦查。(韩震震 余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