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8:15:13来源:法律常识
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张为)2月8日傍晚18时50分,市交警大队范家园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称,红屈线新义村安置区路段有一起交通肇事致行人轻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范家园中队迅速派员出警。
到达事故地点后,民警发现,现场只有4名行人和遗留在地面的小车一侧反光镜。据当事人介绍,她们4人在红屈线公路上步行,一辆小车从白塘到汨罗方向由南往北行驶,结果撞到了公路外侧的两名同伴的手臂。但是,当时天色已暗且下着雨,她们无法看清车牌。
“该路段没有监控,我们只能根据现场遗留的黑色反光镜和事发时间段排查,给事故调查工作带来了比较大的难度。”范家园中队中队长杨毅介绍。
次日上午9时许,杨毅带领两名协警前往市交警大队,调取红屈线路口事发时间的过车视频监控。经反复查看监控录像,杨毅发现在事发后的19时05分时,有一辆号牌为湘F8L***的黑色吉利小型汽车经过附近监控点,且该车一侧正好没有反光镜。
随后,办案民警立即锁定该车辆,并通过车牌号联系到车主龙某。当问及昨晚是否开车经过红屈红新义村安置区时,龙某对肇事撞人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春节将至,正是一家团圆之时,广大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作者:张为
责编:柳勤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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