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09:26:04来源:法律常识
肇事逃逸终无路,抽丝剥茧斩殊途。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准格尔旗大队跨省千里追逃,36小时侦破一起连环肇事逃逸案。
同天发生两起肇事逃逸
2月19日11时,准格尔旗交管大队接到报警称龙口镇哈拉敖包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内驾驶人受伤,肇事车辆疑似逃逸。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
办案民警在现场找到了一个圆形灯盘,从面包车被撞击位置可以看到有绿色漆皮,且有大货车反光膜附着物。随后,民警通过走访排查及调取村委会监控视频,确定肇事车辆是一辆红头绿挂的半挂牵引车,但车号无法确定。面包车驾驶人被送往医院救治,初步检查有6根肋骨骨折和其他部位擦伤。
当天16时42分,110指挥中心再次传来指令,称在准格尔旗史榆线史家敖包附近排水沟内发现一具男性尸体。随后,准格尔旗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根据死者受伤部位与伤痕判断,死者死亡原因应为交通事故致死。
正忙于面包车被撞逃逸案件的事故处理民警立刻前往第二处现场,该地点距离上午逃逸案的案发现场有7公里左右。随即,旗交管大队第一时间启动了死亡逃逸案件侦破预案,并成立了专案组,同时向上级机关进行了汇报。
精准锁定4分钟肇事时间
因现场没有任何制动痕迹,也没有任何散落物,案情推进极其困难。面对眼前的难题,旗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张力鑫与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刘杰元决定先从确定肇事时间入手。
从死者处于排水沟的位置,办案民警判断肇事车辆的行驶方向应为由南向北行驶。而距离事故现场北侧800米处的三岔路口有一处加油站,肇事车辆由南向北行驶,必经过这处加油站。在调取加油站的监控视频时,民警注意到,当日11时26分许,有两名行人出现在路口,后一名行人离开,另一名行人则原路步行返回,方向正是肇事地点,11时34分从视频画面内消失。民警经进一步核实,从时间上确定监控视频内出现的两名行人正是死者张某某与其朋友。
案发位置距离加油站800米,办案民警以步行实地测试从加油站去往案发位置,以较快步速需要8分钟,以较慢步速需要12分钟,如果死者从加油站的视频消失以后在路面上不逗留一直行走,按照监控视频的时间推算,肇事时间应该在11时42分至11时46分之间。
锁定这精准的4分钟后,办案民警再次调取路口处监控视频,重点查看这4分钟里由南向北的所有车辆,共排查出12辆大货车。
刘杰元随即想到,同一天先后发生两起肇事逃逸案,而且两起逃逸案距离只有7公里,以此推断,第一起面包车被撞案件的逃逸车辆也应在第二起死亡案件的案发时间段经过了死亡案件肇事现场。
重点排查发现肇事车辆
因路口监控视频无法确定车辆号牌,办案民警只得按照排查出的12辆车的外形特征、经过路段,进行再排查、再核实。
2月20日6时,经过筛选排除,9辆大货车确定了车牌号,成为重点排查对象。经过分析比对,这9辆大货车已驶往山西、河北等地。专案组兵分5组,2组分别前往河北、山西,另外3组分别沿途机动、留本地调查、指挥调度。
逐车见人见车,精细排查下,进入河北的办案民警联系到其中一辆红头绿挂大货车的车主,车主称该车在准格尔旗境内装煤时并非他本人驾驶,是由雇佣司机任某某驾驶,任某某装煤后将车驾驶至山西省繁峙县,二人交接后,由车主驾驶前往河北省卸煤。当时,车主已进入河北省衡水市境内,雇佣司机任某某则返回繁峙县家中。
办案民警立即赶往河北衡水,见到了这辆大货车。经勘验发现该车绿色挂车左后侧及尾部侧有撞击损坏痕迹,原来粘贴的反光条有明显擦印和部分缺失;左后尾灯脱落,左后转向灯灯盘缺失;尾部防护栏受力向后弯曲;挂车车厢右后侧有疑似人体组织和衣服纤维。
经过与被撞面包车的现场散落物比对,散落现场圆形灯盘与这辆红头绿挂大货车的左后缺失的转向灯外形、大小尺寸完全吻合,车体提取的疑似物质经检验鉴定,与死者张某某DNA信息完全吻合。
办案民警于第一时间在山西省繁峙县某小区内将驾驶人任某某进行控制。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