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3:02:35来源:法律常识
3月18日晚,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的民警接到指挥中心通知,一辆灰色轿车肇事逃逸,沿着自由大路方向逃走。南关交警设卡拦截,在吉顺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发现了可疑车辆。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民警 吕光宇:
撞损非常严重,水箱也漏了,而且右前侧车胎,也是没气的状态。
民警拦停该车,但驾驶员和车内乘客都没有下车。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民警 吕光宇:
不熄火、也不下车、还给脚油门,但由于车辆状况不好,她没跑了。
为防止肇事车逃跑,交警召集其他同事共同到场处理。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 民警:
快点来,有个车事故,撞的挺严重,现在车里俩女士,让她出示驾驶证,不开车窗、不下车、也不熄火。
又僵持了几分钟,车内乘客终于打开了车门。
很快其他民警也赶到现场。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 民警:
你这种情况,不能开了,你这都撞爆了,还往前开。来,你俩快下车!配合调查,快点!
灰色轿车的肇事地点在自由大路与人民大街交会处,由于是外地车不熟悉路况,与其他车辆相撞后,驾驶员闯红灯驾车逃离现场。交通违法嫌疑人随后被南关交警移送朝阳区交警大队,朝阳交警最终对嫌疑人处以罚款2000元,驾照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