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3:24:56来源:法律常识
据媒体报道: 10月17日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一在校生无证驾驶交通肇事至人死亡事故。在此做如下评论。
第一:根据交通法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规定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肇事至系未成年
无证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负全责,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但未满18岁,可以从轻处罚。如肇事后未逃逸,可以适用缓刑。
3、赔偿责任,因其未满18岁,系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一般为父母)赔偿。无证驾驶的话,我记得保险公司是拒赔的!
综上所述:陆某某如果是已满14周岁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如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根据刑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