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5:13:31来源:法律常识
绍兴诸暨市日前发生一起小货车与电动车相撞致电动车驾驶员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齐某无证驾驶,还找同车的老板郑某“顶包”。澎湃新闻9月26日从诸暨警方了解到,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已被处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郑某因顶包被处行政拘留9日并罚款,案件仍在调查,进一步明确司机在肇事致人死亡案中的责任。
18日晚,一辆小货车在诸暨环城南路五纹岭隧道与一辆电动二轮车相撞,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受伤,双方车辆受损。初步了解,小货车内2名驾乘人员系快递公司员工齐某与老板郑某。交警抵达时,郑某先问路口是否有监控,得知尚未安装监控设备后说自己是驾驶员。
“我第一反应就觉得可疑,为什么先问有没有监控?”办案民警傅阳彬介绍,通过溯源倒查现场附近卡口的照片及两人所在快递店内监控,发现当晚小货车的驾驶人是齐某。次日,交警将“电动车驾驶人由于伤势过重死亡”的消息告知两人并再次确认驾驶员时,郑某承认替齐某“顶包”。据了解,齐某2020年因酒驾驾驶证被扣,此次事发后怕无证驾驶受罚,恳求郑某顶包。郑某考虑到齐某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会赔偿,又以为事故不大,答应了齐某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