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6:57:55来源:法律常识
路口如“虎口”!
大家都知道十字路口是事故多发地
而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更是危机重重
特别是一些乡村小路路口多
各种车比较多稍有疏忽
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2022年7月
民勤县大坝镇农村道路十字路口就发生惊魂一幕
简要案情:2022年07月11日16时09分许,民勤县大坝镇居民王某梅驾驶二轮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民勤县大坝镇辖区农村道路十字路口处时,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驾驶人王某驾驶的由北向南行驶的甘C889**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梅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当事人王某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王某梅负同等责任;当事人王某负同等责任。
事故教训该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两驾驶人驾驶车辆行驶至路口时,对路面动态观察不够,未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