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9:04:43来源:法律常识
4月11日1时50分许,富坪中路年丰高速路口,两车相碰撞,事故发生后,一小车司机驾车逃逸。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通过走访调查,确定肇事车辆为粤L57H68小车。
肇事嫌疑人郑某于11日下午到龙岗大队坪地中队接受处理。郑某称,其当晚与朋友在坪地年丰市场一间烧烤店吃饭,自己喝了两罐330cc的啤酒,而后独自驾车回家。途径富坪路向左变道时被一辆蓝色小货车追尾,对方车上有一男一女。一方面担心被打,另一方面担心酒驾被发现,所以选择逃逸。
肇事逃逸,罚款10000元,暂扣驾驶证三个月,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对其酒驾行为,交警正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