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0:47:50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今日从东莞交警获悉,5月26日凌晨1时50分左右,一台粤S0U**0号牌白色丰田小车在途径莞深高速管理中心收费站出站匝道时,突然驶入了对向车道,撞上路旁的花台。
在接到该起警情后,东莞高速公路大队民警迅速到场处置,现场,民警对赵某进行了酒精吹气测试,查出肇事司机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84mg/100ml,涉嫌醉驾。
当时,赵某被查醉驾后还觉悟特别地"高"称自己这次肯定逃不掉要进拘留所了,当场向民警打听"看守所的被子够不够",称"下雨天比较冷,看守所的被子暖一点就行!"。民警随后对赵某进行了教育。
经事后血检核实,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1.89mg/100ml,属于醉驾。据赵某酒醒后交代,自己家住东莞塘厦,当日凌晨1时左右,赵某与好友在寮步镇某大排档吃夜宵,期间喝了三四瓶啤酒,吃完夜宵以后,赵某感觉自己精神状态还可以,便开车返回塘厦。行驶过程中,导航仪不知怎的把自己带到了管理中心收费站下高速,进入匝道以后,由于不熟悉路况,加上酒精的作用,赵某驾着小车接着闯入了对向行驶的车道并直接撞到路旁的花台上。
当晚,赵某被查后,民警将其带至大队办案区的询问室,并如愿给其捎来了一床棉被、待赵某酒醒,酒醒后的赵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懊悔。
因醉驾赵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黄紫玮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黄紫玮 通讯员王梦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