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6:07:39来源:法律常识
2月2日晚
文昌市东路镇下洋村委会路段
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后造成一人死亡事故
接到报警信息后,文昌交警快速出警
于5小时内成功破案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2月2日晚21时10分,符某全骑行一辆电动二轮车经过东路镇下洋村委会路段时,被一辆轿车撞到,导致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驾驶涉案车辆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文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文昌交警事故中队民警快速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保护和开展调查工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欧阳玮到达现场指导工作。文昌交警事故中队民警通过提取现场的车辆痕迹、洒落物等,初步还原了现场肇事车辆的原型。
在得到相关信息后,民警立即对事故周围进行地毯式的排查,走访现场周边的群众,调取事发路段监控,最后在公安局情报中心的技术支持下,锁定了重点嫌疑车辆琼CR19XX和驾驶员符某,随后办案民警来到犯罪嫌疑人家中进行规劝,讲解了相关法律政策,要求家属敦促符某主动投案自首。第二日早上6点,符某在法律的威慑下主动到文昌交警约亭中队自首。对2日21时交通肇事逃逸后造成一人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此交通肇事逃逸后造成一人死亡案历时5小时被成功告破。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此,警方告诫,如遇交通事故,司机应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积极主动抢救伤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存在侥幸心理逃逸,等待肇事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文昌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