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09:28:09来源:法律常识
河南省禹州:祥和物业与金桂花苑小区的业主们矛盾由来已久
业主代表李青信他多次领着业主向职能部门反映祥和物业经常断水断电、乱收费用、涉黑、物业人殴打业主等事由。2017年2月物业保安无故打伤李青信,因正赶上扫黑除恶涉案人员被刑拘。物业急迫希望取得被殴打业主的谅解以禹州祥和物业的名义,赔付付给20万元现金签订了《谅解协议书》。不出意外,物业保安放出来以后,倒打一耙,成功运作以“敲诈勒索罪”,将业主李青信抓了。
速判速决,禹州一审认定业主维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非法所得的20万元赔偿判令退还祥和物业。禹州法院说,为业主李青信趁物业人冲突受了轻微伤急于取得其谅解之机,利用其作为金桂花苑小区业主代表、利用反映禹州市祥和物业与业主矛盾的影响力,在李青信受到物业人员殴打并未造成伤残仅仅轻微伤的情况下获取20万元赔偿款,属于非法要挟获取所得,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问题是业主从未主动索要财物,而是物业主动进行赔付,业主是否出具谅解书,是个人权利。
真是鬼神欺惊天地,中院实在看不下去了,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后,禹州法院仍初心不改,眼看禹州法院这么执着2022年中院只好刀口向内直接改判终于结束了这一闹剧。
检方指出:
1、业主并非无事生非、逞强耍横;
2、业主受伤后,并未找物业索要赔偿;
3、业主是物业主动找协商下签订谅解协议;
4、在业主中的影响力,不能成为“寻衅滋事”的理由;
5、业主反映情况,是公民正常维护合法权益的行为;
6、业主反映的物业涉黑涉势情况属实,举报有功。
2023年禹州法院不得不向李青信“诚恳赔礼道歉,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如何才能真正“杜绝错案”?其中的圈圈值得人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