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20:28:32来源:法律常识
为落实公安部交管局、湖南省公安厅建党10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和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有关部署的工作要求,创造建党100周年大庆期间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6月23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处处长李柱、高警局办公室主任王高鹏通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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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五大曝光”行动的相关内容
(一)6月份名下车辆产生重点违法较多的“两客一危”企业及车辆:6月份名下公路客运车辆产生重点违法排名前五的省内企业:湘潭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辰溪县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衡阳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辰溪县宏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辰溪县东晟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6月份名下旅游客运车辆产生了重点违法的省内企业:湖南众旺集团运输有限公司、长沙市湘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运兴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嘉年华客运有限公司宁乡客运部。6月份名下危险品运输车辆产生重点违法排名前五的省内企业:株洲市一汽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鸿胜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岳阳市湘林物流有限公司、常德市昌盛物流有限公司。6月份产生重点违法排名前五的公路客运车辆:湘DR4968、湘B52446、湘KY6995、湘MY1502、湘DK39576月份产生了重点违法的旅游客运车辆:湘GY0595、湘A99302、湘AM369T、湘A478676月份产生重点违法排名前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湘M79252、湘B09638、湘A18VP6、湘A8D563、湘HGL029(二)终生禁驾名单6月份,全省共有45人被终生禁驾。其中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有16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有28人,还有1人同时存在以上两种违法行为被终生禁驾。
(三)事故多发路段两处近3年以来,长沙县黄江公路(X114线)3Km 100m(海吉星市场附近)、郴州桂阳县珍珠大道1040Km 50m至1042Km 500m等2处路段穿村过镇,人流车流交汇,事故多发易发。(四)事故深度调查案例2021年4月21日5时许,贺某饮酒后驾驶湘JNR663非营运轻型栏板货车沿省道314线由西往东行驶至16KM 750M处(常德市汉寿县罐头嘴镇福兴村路段)时,其驾驶的车辆向右偏移至道路外侧,与行驶方向道路右侧的6名行人相撞,造成4名行人死亡和2名行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事故深度调查,驾驶人贺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事故发生,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02
今年以来至6月20日,在湖南省管高速公路违法较多的客危货企业及车辆名单
(1)违法量排名前十的客运企业湖南省衡阳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众旺集团运输有限公司、长沙市湘辉旅行社有限公司、新国线集团(常德)环宇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汽车运输总公司、益阳湘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事旅游运输分公司、湘西自治州天下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时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张家界永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违法量排名前十的客运车辆牌号湘E97966、湘KY8035、湘H92693、湘H93219、湘D96558、湘H3J209、湘E98126、湘L97678、湘EDM138、湘MY2225。
(3)违法量排名前十的危运企业浏阳市鼎顺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醴陵市江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湖南泓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临澧县万灵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骏德物流有限公司、宜章长源五交化矿产有限公司、株洲市一汽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安畅物流有限公司、湖南润通物流有限公司。
(4)违法量排名前十的危运车辆牌号湘B09525、湘F23939、湘EB9345、湘BA6365、湘A8E213、湘A8D607、湘A8C440、湘H16958、湘FA2532、湘B09297。
(5)违法量排名前十的货运企业湖南中弘物流有限公司、浏阳市鼎顺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昊途运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晟韵货运有限公司、常德市太阳红物流有限公司、常德市泰德祥运输有限公司、湖南圆汇物流有限公司、湖南华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致通物流有限公司、娄底市中亚物流有限公司。
(6)违法量排名前十的货运车辆牌号湘BA1497、湘M33722、湘M17162、湘N0E495、湘N0D396、湘M08272、湘M09320、湘N1H389、湘AE1572、湘H77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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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相关情况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高速交警累计现场查处载客汽车超员4066起,其中公路客运车辆超员50起;酒醉驾863起,疲劳驾驶2110起,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878起;货运车辆改装改型461起,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1626起。高警局同时通报一起违法超员的典型案例:2021年2月9日,驾驶人杨某兴驾驶超员车辆(核载7人,实载10人)由南往北行驶至G65包茂高速2322km 795m处时,因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致驾驶车辆与右侧护栏碰撞后侧翻,造成乘车人杨某迪死亡、车辆及公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涉事驾驶人杨某兴安全意识不强,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在夜间、雨天的环境下仍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其过错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车辆所有人杨某礼擅自对该车的第二排座位进行改装,致使该车第二排乘客均无法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且在明知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情况下仍指使驾驶人杨某兴继续驾驶超员车辆行驶,其过错行为是加大事故后果的原因。经进一步调查,该案还涉嫌非法营运,已移交通道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作进一步处理。目前,驾驶人杨某兴和车主杨某礼,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逮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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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建党10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冲刺阶段加强管控的有关措施
为切实强化建党10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建党10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全省各级交警部门将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为主阵地,调整勤务模式,突出夜间勤务管控,重点查处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超限超载等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上门对辖区客货运企业开展面对面警示提醒,督促整改车辆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以及驾驶证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满分未学习等问题;对高速公路、国省主干道及城市快速路,一律停止非抢险性路面施工审批;对未落实“三同时”的路段,督促相关部门立即予以封闭,禁止机动车通行。落实重点车辆历史静态违法清零,对实时动态违法“零容忍”,对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超员、超速、超载以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处;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力加强对辖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学校、集贸市场、红白喜事现场等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对发现严重风险隐患拒不落实整改的,一律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条款立案查处。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发生伤亡3人以上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和倒查问责。全省高速交警部门将每日开展重点违法“夜查”行动,依法查处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违法违规运输危险货物、客危车辆违规运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严防肇事致祸。严格实施客危车辆延时限行禁行,全省高速公路客运车辆禁行时段由原来的02:00—05:00调整为00:00—05:00,危化品运输车高速公路禁行时段由原来的00:00—06:00调整为22:00至次日06:00。加强夜间“防疲劳”宣传提示,在疲劳驾驶易发、车辆分合流路段增加声光电装备设施应用,增加警示提示效果,有效防范、干预疲劳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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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条文)宣传贯彻工作情况2020年终总结
2020年12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对1997年《刑法》作了重要修改补充,其中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罪名主要包括妨害安全驾驶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袭警罪。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于4月份下发《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部署为期3个月的普法宣传活动,全省各地结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围绕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监督管理等环节,通过开展行业学习教育、发动融媒宣传、开展“五进”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公益宣传等多种方式全面组织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交通安全的条文宣传贯彻工作。期间共组织开展企业普法学习教育活动800余场,在本级媒体发布普法新闻稿件共260余条,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相关法律教育宣讲活动2000余场,各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30余场次,全省共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和电子显示屏等10000余处,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万份,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在交通运输行业及相关生产环节形成良好反响,进一步增强了道路运输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湖南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将持续组织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条文)系列宣传贯彻工作,在重点行业、生产运输重点环节形成法律震慑,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湖南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在此提示:行业监管部门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履职,强化对生产运输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及时整改风险隐患;从业人员应严格依法开展生产作业,严格规范交通运输行为;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或检举交通运输行业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抵制交通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来源:湖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