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1:31:07来源:法律常识
在实务中,笔者接受许多工伤人员或家属咨询的过程中经常被问到:“工伤伤残等级定为10级,月工资3500元。那么工伤赔偿金额应该是多少?”
其实工伤赔偿项目有多种,其中的大头是三个一次性。拿多少钱,不仅看定级与月工资,还要看年龄(是否距离法定退休5年),是否有患职业病,更重要的看参保地区。总之,需要根据很多细节事实来判断能拿多少钱?就算可以拿100万,而老板不愿给你那么多,想跟你私了,又能怎么办?
定级了,自然是知道了能拿几个月工资的工伤赔偿,如10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
依《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实务中【本人工资】是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计算的,而非银行流水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
工伤人员的月工资3500,不代表这就是月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可能是4000也可能是有3000,月缴基数不等于合同约定工资的关键在于“月工资的算法”,即“工资构成”与“月缴费基数的调整时间”。同时考虑统筹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
首先:工资构成部分。公司应当依法为职工按全额工资缴纳社保,【月平均工资】是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是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依《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及相关规定,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其次:月缴费基数的调整时间。有人的合同工资是3500,而月缴费基数却不一定是3500,可能是4000,可能是3000。月缴基数不等于合同约定的月工资,原因就在社保月缴基数的调整时段上,公司是把哪些钱算进在工资里。
【例如】某地区社保月缴费基数的调整时间是在每年7月,那么在2022年公司申报个人调整后的月缴费基数时就要计算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这个时段的“工资总额”。
如果2022年1月份收到的年终奖为1万元,月工资为3500,除此之外无其他工资性收入,那么2021年度的工资总额=10,000 3,500*12=52,000元,52,000元/12=4,333.33元。
这还没有完,将4,333.33与社平月工资的60%比较:
如果2021年的统筹地区的社平月工资为6,000元,4,3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