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3:10:0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交通事故当事人刘先生带着一面印有“雷霆出击 破案神速”的锦旗专程送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沭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向中队民警不辞辛苦的快速破案表示深深的谢意和诚挚的敬意。
2021年1月1日20时42分许,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临沭县诚信大厦路口一辆轿车撞倒一辆摩托车后逃逸。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勘查现场,并立即调取了事故现场监控,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是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蓝色本田轿车。办案民警通过调取相关监控,运用技术手段,锁定了逃逸车辆以及驾驶员,事发后,驾驶员已将车辆事发时蓝色的车膜撕掉,变成了车辆本身的绿色,通过走访调查,民警在一家二手车店门口将肇事逃逸车辆查获,后肇事逃逸驾驶员王某某到事故中队投案自首,并对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2021年1月1日20时40分许,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鲁G76**U(临时号牌)“本田牌”轿车,沿临沭县中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诚信大厦路口,与刘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刘某某受伤。事发后王某某驾车逃逸。
来源: 临沂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