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3:27:54来源:法律常识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周帆 记者 郭剑烽)与朋友聚餐,觥筹交错间难免把酒言欢。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日前,宝山一名司机驾车回家途中,在派出所门口发生了交通事故。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发现竟是醉酒驾驶惹的祸,涉事司机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宝山公安分局供图(下同)
3月28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泗塘新村派出所巡逻民警驾车返回派出所时,发现一辆黑色SUV行驶得七扭八歪,甚至驶入了对向车道,令周边车辆纷纷避让,但仍有一辆出租车避让不及,被黑色SUV撞了个正着。巡逻民警见状迅速出警,第一时间将肇事车辆驾驶员王某控制。盘查中,民警发现肇事司机王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于是立刻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9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犯罪嫌疑人王某酒醒后,对自己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某交代:他当天中午在朋友处聚餐,一共喝了半斤白酒和半斤黄酒,饭后又和朋友喝茶唠嗑了数个小时,自觉酒意消退加之离家不远,便心存侥幸自行驾车回家,结果酿成了事故。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广大驾驶员要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亲朋好友相聚要相互提醒,高高兴兴相聚,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