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7:10:10来源:法律常识
“我的车终于可以正常上路了。”7月1日,南宁市民陆先生致电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他之前购买了一辆能正常过户的二手汽车,在年审时却被告知是“盗抢车”。陆先生说,目前此事已圆满解决。
2017年3月,陆先生以10.8万元的价格,从南宁市一家二手车行购买了一辆东风日产轿车,当时该车的各种证件手续齐全,能正常过户,同年9月通过年审。然而,当他第二次到南宁车管部门年审时,却被告知该车是“盗抢车”。
原来,2016年12月,有人报警称,该车在南宁市东葛路被两名陌生男子开走。报警人反映,原车主向他借款时将该车抵押给他,没想到车辆被他人开走。当时,南宁市公安局长岗派出所予以立案处理,后来陆先生辗转通过二手车行买到该车。
7月1日,陆先生说,前段时间,长岗派出所开具了一份机动车发还登记表。随后,他拿着这份登记表到相关部门销案。
对此,长岗派出所办案民警称,已经帮陆先生解决问题,其他的不愿多谈。
编辑丨赖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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