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重伤追刑(醉驾终身禁驾是否合情合理)

时间:2023-04-15 14:27:09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重伤追刑(醉驾终身禁驾是否合情合理)

日前,在京港澳高速郑州段一许昌男子在驾驶证被吊销、并终身禁驾的情况下,于午夜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追尾大货车交通事故,导致自己身受重伤,经治疗目前身体基本恢复,但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该起醉驾事故的惨痛教训,警示广大驾驶员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依法、安全、文明行车,平安才是最近的回家路!

2018年9月30日凌晨2时许,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京港澳高速郑州圃田段677公里东半幅处一辆豫A牌照轿车追尾一辆货车,轿车现在卡在货车尾部,情况紧急。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二支队事故大队值班民警黄伟、周宏坤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轿车追尾货车尾部,轿车驾驶座上有一人被卡在车内,仅有微弱的喘息声,受伤不轻。经消防人员和现场民警紧急施救破拆,这才把被困的伤者从轿车内救出。伤者救出后,民警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现场民警怀疑轿车的驾驶人是酒驾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因轿车司机受伤较重,从车内救出后就由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在紧急救治的同时民警依法对该司机进行抽血检测。

经检测,这辆豫A牌照的轿车驾驶人王某血醇含量156.6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民警对王某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在2013年初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许昌市交警支队吊销其驾驶证并终身禁驾。

民警通过对豫A牌照轿车司机王某询问得知,王某系许昌市建安区人,9月29日当天王某和两个朋友一起去济源谈生意,朋友几人喝了点酒。本来是由其他人驾驶的车辆,但是由于生意谈的并不理想,王某回到许昌后心里比较烦躁,想着马上就要过“十一”了,想来郑州找找朋友,看能不能继续把生意谈下去,也不顾自己喝了这么多酒和自己已经被终身禁驾的事实,就独自一人驾驶车辆从许昌到郑州找朋友,结果因为醉酒驾驶车辆,在高速上追尾一辆货车,险些送命。等自己第二天醒来发现在医院时,听家人说后才知道前一天夜晚发生的事情,王某也后悔不已!

驾驶人王某的无证醉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项,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驾驶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取保候审,将为自己醉驾行为付出惨痛的教训。

【延伸阅读】

酒驾和醉驾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高速交警提示

酒后驾驶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不仅是对于自己的生命有危险,对于路上行驶的其它车辆以及行人也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法律是禁止酒后驾驶的。酒后驾驶机动车,害人害己,轻则行政处罚,严重的会有刑事处罚。在此,河南高速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依法、安全、文明行车,平安才是最近的回家路!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