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8:03:44来源:法律常识
马其博 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6月14日深夜,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五分局二十一大队接警称,南大梁高速梁平至南充方向569公里一轿车肇事后逃逸。接警后,二十一大队值班民警迅速对事故情况展开调查。
调查民警通过当事人及现场目击者陈述、高速公路监控卡口信息查证比对,距当事人报案仅仅12分钟,便锁定了一李姓男子驾驶的川A牌号轿车为肇事逃逸车辆,民警立即上报五分局指挥中心对该车辆实施布控拦截。6月15日凌晨1时许,事故嫌疑车辆在成南高速成都收费站被成功拦截,案件两小时告破。
民警在成都将肇事驾驶员拦截
经查,肇事司机李某并非酒驾、毒驾,驾驶资质正常。据李某交代,事故发生时是深夜,他有些犯困。大概是6月14日10点左右,他驾车从右侧车道变道至左侧车道,试图超车,由于左侧车道上的车辆车速较快,变道超车的过程中,他明显感觉到车辆有较强的震感。
“我晓得发生了交通事故,但觉得双方的车损不大,就没有靠边停车处理。”李某承认,他为了躲避相应的责任,才加速离开事故现场。民警调查发现,李某所驾车辆左侧尾部有明显的碰撞痕迹,报警人的车辆车头右侧有撞击形成的凹坑。
被撞车辆车头右侧出现凹坑
蓬安警务组组长王东介绍,像这样责任明确的轻微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事故后报警处理,事故的责任方最多承担不到两千元的车辆维修费用,且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就本案而言,肇事司机李某有肇事逃逸情节,应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肇事驾驶员李某被送进拘留所
高速公安提醒:高速路上发生事故,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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