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0:54:23来源:法律常识
春节前夕,针对春节期间酒后违法犯罪行为高发的特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在全区矫正对象中开展“拒绝酒驾、远离酒后滋事”专项教育,帮助其远离酒后违法犯罪行为。
分类教育
石景山区阳光中途之家举办分类教育班,开展“拒绝酒驾、远离酒后滋事”专项教育。
通过讲授酒驾相关法律知识、播放酒驾、醉驾和酒后滋事警示教育片、讲解酒后违法犯罪案例,提高矫正对象对酒驾、醉驾和酒后滋事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
个别谈话教育
区司法局指导司法所在春节前对每名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强化矫正对象身份意识,杜绝酒后驾车等酒后违法犯罪行为。
签订保证书
组织每名矫正对象签订“拒绝酒驾、远离酒后滋事”保证书,监督矫正对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规章制度。
本次教育活动形式多样,从法律、心理认知、认知误区、行动力等方面齐发力,教育矫正对象遵规守纪,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保障节日期间辖区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