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3:26:19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三峡晚报】
三峡晚报讯(首席记者杜勇 通讯员刘洋)打工途中遭遇车祸,肇事者赔偿迟迟不到位。三峡坝区法院于近日判决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朱某在宜昌城区打工。2021年8月的一天中午,他骑摩托车赶往高新区某地,途经某路段直行时,一辆转弯的轿车突然与其相撞,朱某摔倒在地。事发后,交警及时赶到现场,联系120急救车将朱某送往医院治疗,同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最终认定肇事车司机高某对此次事故负全责。而医生对朱某伤情检查后,发现其身体多处受伤及骨折,需住院治疗,直到数十天后,他才出了院,并接受后续治疗。百余天后,朱某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为伤残十级。为此,他多次联系高某协商赔偿一事,但因种种原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他遂于今年将高某及其车辆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提出了11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相关事实,支持了朱某主张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的诉讼请求,认定他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为10.8万余元,据此判决保险公司在判决生效15日内赔偿到位。(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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