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7:02:26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都会有这样一个体会,夜间开车上路,突刺刺有一俩车迎头驶来,大灯的强光刺得眼睛睁不开,眼前一片盲区,真是吓人!
有的人开车只顾自己嗨,根本不考虑对方的感受。尤其是夜间行车,他开着大灯,会车时既不闪灯,又不减速,更不考虑对方司机会不会闪着眼睛,结果造成了不该有的交通事故,这个责任究竟该谁来负呢?我还是讲一个案例:
山西太原的小吴有天晚上开车出去办事,他正常行驶着,突然对面开过来了一辆车,远光灯刺目的闪灼。小吴一下子就看不清路况了,脑子里也一片茫然。他急转方向,猛地就撞到了路边隔离带上,车子造成严重的损坏。
小吴下车拦住了对面的那辆车,要求他赔偿损失。可对方车主却振振有词,说,大道通天,各走半边,我开灯是为了看路,你咋不看好路呢?无奈,小吴只得报警。
那么问题来了,两车并没有发生刮蹭碰撞,会车时对方只是没有关掉大灯,致使其中一辆车因为看不清道路发生事故,那么这个责任该算谁的呢?
我来告诉大家,根据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使用远光灯造成交通事故的,(包括非机动车事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夜间开远光灯导致对方车辆出现问题,这个车主是有责任的。
再说,小吴报了警,交警到来勘验了现场,还查验了小吴车上行车记录仪提供的证据,最后判定对方车主负有相应的责任。
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夜间开车一定要注意安全,会车时要关掉大灯,文明礼让。如果遇到对方来车打着远光灯不管不顾,我们就应该放慢车速,缓缓行驶。实在不行就靠边停车,惹不起,躲得起,因为你不知道前方会有什么障碍。如果因对方的大灯咄咄逼人造成了安全事故,第一,要报警;第二,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比如小吴行车记录仪上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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