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8:24:50来源:法律常识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前不久,发生在泰州市区海陵路上的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双方一个酒驾、一个闯红灯 ,不仅双双受伤也都要负责任。
这是发生在市区海陵南路与黄河路口的一起交通事故,当时,电动车驾驶员闯红灯通过,与对面车道驶来的小轿车发生了碰撞,现场一片狼藉。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医药高新区大队民警殷飞介绍案情,这起事故造成汽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受轻微伤,没有什么生命危险,主要还是因为电动车驾驶员戴了头盔。
从表面来看,电动车驾驶员闯红灯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但交警勘察现场时却发现,汽车驾驶员也存在违法行为,司机酒驾!
最终,警方认定,酒驾的汽车司机和闯红灯的电动车驾驶员对本起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江苏台/黄元 胡超 泰州台/封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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