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8:41:18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6月14日讯(通讯员 江交 祝隽 记者 陈咏)5月20日3时52分许,扬州市江都区264省道,一名老太推车过马路时,被一辆重型货车撞倒。肇事驾驶员逃逸后,一辆出租车经过现场,又与老太发生了二次碰撞,老太当场死亡。经警方侦查,山东籍肇事嫌疑人冯某已归案,14日被刑事拘留。
警方介绍,冯某今年26岁,山东聊城人。事发时,冯某驾驶鲁PF5676重型仓栅式货车经过江都时,与推行人力三轮车过公路的72岁谭老太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摔倒在路面。发生事故后,冯某曾短暂下车查看,后上车选择逃逸。结果还没开出几米远,芦某驾驶苏KWA889出租车行至该处,又与老太发生二次交通事故,事故导致谭某死亡。见出租车撞了人后,冯某又停下车,上前协助芦某将老太从车底下拖移出来,后继续逃逸。
接到警情后,江都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和调查走访,经连夜调取视频监控资料、查事故车辆相关信息,该案于当天下午告破。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冯某撞倒老太后,曾短暂下车查看,之所以选择逃逸,一是心里害怕,二是出于侥幸心理,当时正值凌晨,且自己开的是过路车,逃跑了查不到。出租车与老太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后,冯某第二次下车,后同样出于害怕和侥幸心理,再次上车逃逸。该事故中的另一当事人出租车司机芦某,撞倒老太是因为没有看清。肇事后当即停车,没有离开现场。冯某停车协助他将老太从车底下拖移出来后,芦某停好自己的出租车,发现冯某已经离开了现场。
警方表示,在该起案件中,出租车司机芦某承担次要责任。冯某本身证照齐全,其驾驶的鲁PF5676重型仓栅式货车手续保险齐备。因其肇事逃逸的恶劣行为,必须受到刑事处罚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