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9:03:45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法院网讯 (唐金法 吴剑) 明知是暴力血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音频视频资料而非法持有,并通过手机微信转发供他人浏览,日前,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唐某犯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免于刑事处罚;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4年左右,被告人唐某使用电脑浏览“爆血深秋吧”的百度贴吧,其出于好奇通过相关链接下载并观看“残酷的马拉尼昂监狱(2)”,时长1分11秒;“伊拉克道路上的恐怖”,时长1小时2分21秒;“在伊拉克1”,时长23秒等宣扬恐怖主义的暴力恐怖视频。还通过手机下载并观看了1部时长为2分46秒宣扬恐怖主义的暴力恐怖视频。唐某将上述视频分别保存在电脑和手机中,直至案发。
2018年7月9日晚,被告人唐某使用手机,通过hanqing1986的微信号,接收微信好友发送的11段宣传恐怖主义的暴力恐怖视频,并于7月9日晚和10日晨将其中2段视频转发至拥有264名成员的“新爆血深秋吧”微信群中。随后,唐某与该微信群中昵称为“圣诞”等加为好友,并通过微信将其中5段视频私发给他们。经池州市公安局反恐支队审读,上述涉案视频均为宣扬恐怖主义视频。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法制观念淡薄,明知是载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视频资料而非法持有,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其通过微信发送载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视频资料,其行为又已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