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9:31:16来源:法律常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王燕珍 姚皓
8月19日6时许
海口市海达路与海甸二东路的十字路口处
一辆越野车撞倒2名骑车女子后逃逸
致1死1伤
8月26日11时许,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组织肇事司机家属和死伤者家属第一次正式见面,当场告知尸检报告、肇事司机抽血的酒精检测结果等,并协商三方有关赔偿事宜。
根据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给出的两份事故相关报告结果显示,经鉴定,肇事司机王某送检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7.78 mg/100ml。经尸检鉴定结果显示,死者王女士符合交通事故致全身多发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据伤者李女士的家属彭先生介绍,今天凌晨李女士又进行了一次脑部手术,现在还在观察。目前肇事司机和车主一共给伤者垫付了29000元医疗费,网上获得的爱心捐款有8万元左右,道路救助基金也转来了4万多元。“目前我家人的抢救费用已经花了11万左右,她才29岁,还那么年轻,现在救人第一。”彭先生无奈地表示。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尽管肇事司机家属态度诚恳,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因家庭条件困难,一时难以筹集足够的赔偿金额,因此三方协商未果。交警表示,如果一直难以达成一致,待事故认定结果出来后,下一步可以走司法程序。
记者了解到,目前肇事司机仍在拘留阶段,交警部门正在对该起事故进行各方面检测,以判定各方所应承担的具体责任,事故认定书将在事发当天起约20个工作日内下达,如果达到刑事责任有关条件,警方将对肇事者进行刑事拘留,并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肇事者在事发前一晚曾饮酒,但在交警部门检测结果中并未构成酒驾,对此,受害者家属也表示对该结果有异议。交警表示,检测时间距离肇事者饮酒已过约六个小时,在该情况下检测是存在未达到酒驾标准的情况的,虽然在法律依据上肇事者不属于酒驾,但属于肇事逃逸,今后司法程序中法庭仍会依据其此前是否喝酒等情况判决肇事者应当承担的有关责任。
来源: 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