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12:33:51来源:法律常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孙远浩顺利执结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快速为企业追回执行款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20年5月,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与原告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属院改造项目施工合同》,约定被告将建筑工程项目承包给材料公司。项目施工完毕后,因双方当事人对项目施工量及造价存在争议,被告拖欠部分工程款尚未支付,故双方产生纠纷。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工程公司向材料公司支付建筑工程款2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在支付20万工程款后,尚欠7万余元迟迟未支付,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孙远浩依法向被执行人工程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随后,执行干警及时与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张某联系,耐心向他释明利弊,讲清法理,督促其尽快履行偿还义务。在干警的规劝下,被执行人主动将剩余7万余元工程款支付给申请人。
后续,材料公司代理律师又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申请。收到该申请后,执行干警孙远浩第一时间核实清楚律师提交的申请数额,然后及时告知给工程公司,并向其详细说明支付该笔款项的法律依据。工程公司了解清楚后希望材料公司能够对该迟延利息做一些减免。通过孙远浩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材料公司同意对迟延利息进行部分减免。最后,法院以直接扣划的形式成功执行到位该笔迟延利息,至此,此案案款全部执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