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20:27:05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讯(记者王赫岩)本来只是一起轻微剐蹭车损事故,肇事方驾驶人受同车朋友怂恿逃离现场,且两人在事发后接受交警调查过程中一直坚称对事发过程毫不知情。然而,视频监控证据确凿,因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和提供虚假证言违法行为,近日两人双双被依法罚款、拘留。
当日10时35分许,魏先生在离开宝坻区建设路某建材商城时,发现自己停在门口的车左侧车门上出现了明显刮痕,魏先生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交警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就在魏先生报警前2分钟,两名女子从建材商城走出驾乘一辆黑色小客车准备驶离,该车倒车过程中,车尾撞到了魏先生车辆左前车门。事发后,肇事车的驾驶人和副驾驶位置乘客分别下车,看了一眼后就匆匆上车驶离现场。
当交警联系到肇事客车的驾驶人侯某时,其表示并不知道引发了交通事故,也没有下车查看两车碰撞位置的情况,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李某和侯某口径完全一致。在此过程中,侯某反复对交警谎称自己心脏不适,无法配合事故调查,使案件处理进程多次停滞。直到11月底,在交警反复摆出充足证据,并讲明法律规定与违法行为后果的情况下,侯某和李某终于对案情供认不讳。
原来,事发时,侯某和李某下车查看情况后,李某为了帮朋友侯某逃避赔偿责任,便怂恿侯某赶快上车离开,并随后一直在微信聊天过程中告知其“只要不承认,没人能发现”。办案交警表示,魏先生的车损为2000元,侯某如果当时没有逃逸行为,只需报交强险完成理赔即可,但如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侯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目前已被公安宝坻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800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提供虚假证言违法行为,依法被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来源: 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