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21:55:00来源:法律常识
“一家人乘出租车遇交通事故,产生许多费用,出租车与肇事车都不愿垫付,我该怎么办?”日前,来自贵州的王先生通过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讲述了自己遇到的烦心事,希望涉事方垫付一家人遇到车祸后在渝产生的费用。
这是怎么回事,王先生的要求是否合法?上游新闻记者进行了采访。
被追尾受伤住院
王先生介绍,7月5日下午,一家四口乘出租车前往重庆西站,在内环高速距离高滩岩出口还有500米处,被一辆宝马追尾;一家人被送往医院,妻子和两个小孩经检查无大碍,但需观察一周;王先生经诊断为肾挫伤、轻型脑伤以及多处软组织受伤,需住院治疗。
△车祸现场 受访者供图
△诊断书 受访者供图
交警很快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宝马车主冷某负全责,宝马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随后垫付7000元到医院账户。
“很快,这笔钱就用完了,对方再不垫付了。”王先生称。
要求垫付相关费用
7月10日,王先生向上游新闻曝光台投诉这事,要求涉事方垫付相关费用。
“自己此前也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但一家四口的检查费近万元,还有妻儿留渝观察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自己住院的伙食费、陪护费等,也花了一万多元。”王先生说,一家四口遇到车祸后产生的各种费用,让自己有些难以为继。
王先生找到出租车与宝马车司机讨说法。“出租车司机表示,自己没有责任,要我和肇事车车主联系。肇事车车主来过一次,留下1000元,但拒绝垫付任何费用,叫我去找保险公司。”王先生说。
且听律师普法
王先生一家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检查费、治疗费、住宿费、伙食费、住院陪护费等,是不是都该由涉事方垫付?记者采访了重庆东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栋铃。
陈栋铃律师表示,王先生遇到交通事故后,车方先行垫付费用并先救助伤者,是非常有担当的行为。不过,《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对发生事故之后车方是否应该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做出强制规定。一般情况下,是由责任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药费范围内先行垫付抢救、治疗费。至于检查费、伙食费等,需当事人自行垫付,待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
陈栋铃律师介绍,如果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当事人可通过医院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确保不会因为资金问题影响抢救及治疗。如果痊愈后对肇事方的赔偿不满意,可以起诉。
随后,记者向王先生转达了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上周,王先生拿到相关费用出了院。
据了解,经过多方协商,保险公司和肇事车车主赔偿了王先生一家四口检查费及王先生的治疗费,此外还赔偿了误工费、伙食费等保险外的费用10000元。
上游新闻记者 陈富勇 实习生 赵冰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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