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00:07:18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5月13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近日凌晨,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报警电话骤然响起,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骑电动车被撞,肇事司机驾车跑了。在电话中,民警听到报警女子的情绪很是激动。
图为电动车撞护栏的现场
随后,民警立刻赶往现场,发现一辆电动车倒在护栏旁,车上的物品撒落一地,一片狼藉。民警现场查看时,感到非常奇怪,因为电动车并没有被碰撞的痕迹。
当民警进一步询问事故的情况时,发现报警女子浑身散发着一股酒气。民警当即对该女子刘某进行呼出气体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达221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刘某属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图为驾车人被测出醉驾
而当民警继续向刘某询问逃逸肇事司机的相关情况,刘某表示,自己只记得和朋友喝酒,但怎么跟人发生碰撞的,都已经“断片”了,毫无记忆。
民警先将刘某带回中队,并调取事发路面的公共监控。可笑的是,监控显示,事发当时,只有刘某醉醺醺地闯着红灯,驾着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漂移行走。最终,电动车因失去平衡,自己撞向了护栏。
目前,该驾驶人刘某因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被警方依法处罚。
交警提醒:非机动车并非“法外之车”,醉酒驾驶同样违法。切莫让一时侥幸,毁了往后余生。
来源: 紫牛新闻